ATA单证册给持证人带来通关快捷和便利,但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特殊情况,本文通过对一相关案例的总结分析,以及对处理特殊情况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介绍,以期帮助持证人更好地使用单证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 案例介绍
ATA单证册遭遇不可抗力
上海汇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于2010年3月中旬
在我会申办了一份到英国参加英国国际安全与消防技术及设备展的ATA单证册。该司的货物于3月份如期使用ATA单证册在厦门海关报关出运,通过海运运送英
国。当展期渐渐临近,货物已顺利运抵英国时,该司准备将单证册寄给国外货运代理办理货物清关手续,而此时的欧洲大陆由于受冰岛火山喷发的影响,从3月至5
月初始终无法通邮,该司无法及时将单证册寄送英国的货运代理,因此货物在英国入关时并没有使用ATA单证册。当企业参展结束,展品回运至厦门关区报关时,
厦门海关向企业详细了解了在国外未使用单证册的原因,并提出了由我会出具一份说明企业在国外未使用单证册报关的原因证明材料的要求。我们认为持证人在国外
因特殊原因未使用ATA单证册的行为应该由持证
人自身说明,为了帮助持证人顺利办理报关手续,我会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我们借鉴了国际商事证明书的认证方式,提出了解决办法。最终由持证人出具了一份
“有关英国安防展货物国外未使用ATA单证报关的说明”,详细说明单证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的事实经过,由我会出具了一份函件,辅助说明该持证人的
办理及使用单证册的相关情况,凭借这两份材料,持证人的货物得以顺利通关,ATA单证册得以顺利核销。
二、持证人如何应对特殊情况
上述案例属于个案情况,大多数持证人一般不会遭遇这样的难题,但是有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ATA国际公约和各缔约方法规中对单证册或货物发生特殊情况
的处理方式有明确的规定,而且ATA单证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各缔约国或地区海关对暂准进出口货物的留存期限也有不同的规定,只有按照相关规定并在有效期限
内办理了完整的手续,ATA单证册才能够正常核销。
1、补签单证册(Replacement Carnet),指ATA单证册在临时进口国或过境国境内出现遗失、被窃或被被毁等情况后,持证人可向原出证商会提出申请,由原出证商会签发一份与原单证册号码和有效期完全相同的ATA单证册。
2、续签单证册(Extension
Carnet),指ATA单证册有效期即将届满,但其项下货物由于某些原因仍须留在暂准进口国或地区,持证人在获得本国及暂准进口国或地区海关延长期限的
批准后,向原出证商会提出申请,由原出证商会为其签发一份新单证册。各缔约方海关对单证册延期申请都有相关规定,持证人要按规定提前向海关申请。我国海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中规定,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延期申请。
3、货物留购、放弃、赠送、损毁、丢失或灭失的情况。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如在临时进口国或地区留购、放弃、赠送、或发生损毁、丢失或灭失等情况时,虽然
货物不能够再复出口,但要分几个步骤办理相关手续,首先,持证人仍然需要向当地海关申请办理相应的通关手续。办理时还是使用ATA单证册内的白色复出口凭
证和复出口存根。其次,报关人需要为货物补办贸易进口的手续并缴纳税费,海关会为其出具相应的报关单据和完税证明材料。之后,持证人还需要为货物在本国海
关补办贸易出口手续,如有涉及出口税的货物,则还需缴纳有关税费,同样,本国海关会为其出具报关单据和完税证明材料等。这样ATA单证册的相关通关和完税
手续才完整、有效。
4、其它情况。除上述几种情况外,仍有发生如上述案例中出现的情况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可能,出现这类情况时,持证人可以及时同原出证机构及临时进口国或地区的出证及担保机构或海关联系,寻求解决的方式和办法。
综上所述,ATA单证册持证人掌握和了解相关特殊情况下处理方式的法律规定是十分重要的,有助于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准确地办理相应手续,以免延误时间,错失办理的有效期限,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