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埃及贸工部发布第43号令,对2015年12月30日发布的第992号令做了修改,增加了对出口商提供的注册文件进行审核的条款,内容如下:
工厂/公司提供正确且合法的文件后,将予以注册。如果需要,在埃及贸工部的批准下,埃及有关机构将对一些公司提供的文件真伪进行审核。
该部长令并把新规实施时间延期为3月17日。
请有关出口商主动在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网页上根据要求进行注册。在完成文件提交后,将会收到一份确认邮件和一个注册号码,需凭注册号缴纳注册费(约300埃镑)后完成注册。国内公司亦可授权当地进口商到进出口控制总局交费。
另据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称,该新规不适用于一些在埃的跨国公司(比如华为等)的进出口贸易。
文章来源: 驻埃及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