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品牌评价宣传介绍申办指南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0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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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办资质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连续1年以上有出口业绩;
  (2)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
  (3)所出口商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4)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  评价流程

 

  (1)申请 : 企业按照申报材料列表向厦门贸促会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
  (2)初审 :厦门贸促会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提交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3)受理: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审查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受理;
  (4)组织评价 : 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参照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量化表进行评价;
  (5)出具评价报告 : 评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生成评价报告,提交至厦门贸促会并反馈给申报企业;
  (6)出具商事证明书 : 收到评价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厦门贸促会依据评价报告,向通过评价(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上)的企业出具证明书。
  注:首次评价未通过的企业可在3个月改进期后再次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评价流程与首次评价一致。
3. 申报材料:
  (1)《中国出口商品品牌评价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章);
  (4)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作品登记证)的证明材料;
  (5)拥有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6)获得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
  (7)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
  (8)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行业质量安全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材料;
  (9)境内外商标注册证证书;
  (10)设立海外营销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进行境外宣传的证明材料(提供商务部门的备案证明);
  (11)各类信用等级认定证明材料;
  (12)获得市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
  (13)其他。
4.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湖里区象屿路93号国际航运中心C栋2楼贸促会认证窗口
  电话:5111369、511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