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2、《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3、《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4、《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5、《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优惠原产地证书
6、《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7、《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8、《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
9、《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
二、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注册/备案资料
1、填写完整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自营进出口权批件(资格证书 或 批准证书 或 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5、企业海关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企业申报原产地证书须知
1、申请人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需先登陆www.co.ccpit.org通过网上电子申报;
2、申报企业接到“审核通过”的电子回执后,手签员可持发票、箱单和注册备案印章来我会领取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