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中国-洪都拉斯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安排 项下原产地证书申请的通知
文章来源:厦门市贸促会 作者:贸促会法律部 发布时间:2024-08-30 分享到:
59.2K

各相关企业:

  中国-洪都拉斯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安排(以下简称《早收计划》)将于2024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
  2024年9月1日起,依照《早收计划》中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章节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厦门市贸促会申请《早收计划》项下原产地证书,随附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协定有关规定在洪都拉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中国贸促会《早收计划》项下原产地证书暂未启用电子化签发。相关企业如需申办,请将产品预审材料(产品成本明细单格式详见附件1)、原产地证书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佐证文件(包括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等相关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我会指定邮箱flwangying@ccpit.org、ccpitwxm@xm.gov.cn。我中心工作人员将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发。
  咨询电话:5111360、5110992    

特此通知。

 

附件1 产品成本明细单(洪都拉斯).docx       

附件2 原产地证书申请表(洪都拉斯).docx


                商事认证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