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产地证办证须知
文章来源: 作者:黄秀玲 发布时间:2013-04-17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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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口证书是指经中国转口的外国货物,由于不能取得中国的原产地证,而由中国特定签证机构出具的证明货物系他国原产,经中国转口的证明文件。
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转口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2、进口货物原产国原产地证明书、进口发票、进口箱单、进口合同、进口报关单或进口提单复印件各一份
3、出口合同、出口报关单、出口商业发票、出口箱单、出口提单各一份
4、缮制好的《转口证明书》一式四份
转口证明书的填制要求如下:
1、第1、2、4、10、11、12、13、14栏内容和填制要求与中国原产地证明书相同。
2、第3栏为离港日期栏,一般可以提单日期为准或合同、信用证规定日期。
3、第5栏为运输工具名称栏,填制实际运输工具,如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等。
4、第6栏为装运港栏。此栏按照实际装运港填制。
5、第7栏为卸货港栏。此栏可按照合同、信用证或其它单据规定的卸货港填制。
6、第8栏为最终目的港栏。此栏是指货物最终运抵港,一般情况此栏与第7栏一致。如不知货物所达目的地国,此栏可以留空。
7、第9栏为原产国栏。此栏按照货物的实际原产国填制,可按照货物进口的合同或其它能证明货物原产国的单据填写。
8、第15栏为签证机构证明、签字、盖章栏。填制要求与中国原产地证明书相同。
9、《转口证明书》一律用打字机或电脑填制,证面要保持清洁,整齐。

10、填制证书一般使用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