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快报
美国涉华案件一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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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华炉用小口径石墨电极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2015~2016)
2017年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炉用小口径石墨电极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此次行政复审调查是美国商务部于2016年4月7日启动,调查期为2015年2月1日~2016年1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45.11.0010、3801.10、8545.11.0020。
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方大集团(Fangda Group)(包括以下企业: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Beijing Fangda Carbon Tech Co., Ltd.)、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Chengdu Rongguang Carbon Co., Ltd.)、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 Ltd.)、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Fushun Carbon Co., Ltd.)和合肥市碳业有限公司(Hefei Carbon Co., Ltd.)),抚顺金利石化炭素有限公司(Fushun Jinly Petrochemical Carbon Co., Ltd)和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Jilin Carbon Import and Export Company)3家企业在调查期内无可审查交易。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2008年2月7日,应美国SGL Carbon LLC和Superior Graphite公司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炉用小口径石墨电极进行反倾销调查;2009年1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32.90%~1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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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认定自中国进口非晶硅织物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2017年2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非晶硅织物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在美国的销售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且存在政府补贴行为。在该裁决中,5名委员投肯定票,1名委员未参加投票。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于2017年2月22日前发布反补贴征税令和反倾销征税令。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3~2015年,美国自中国的涉案产品进口量分别为498.9万平方米、569.3万平方米和734.2万平方米,进口额分别为1316.5万美元、1629.4万美元和1603.6万美元。从该数据可以看出,2014和2015年,美国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进口量同比分别增长14.1%和29.0%。
2016年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Auburn Manufacturing, Inc.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非晶硅织物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019.59.4021、7019.59.4096、7019.59.9021、7019.59.9096 等。2017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62.47%,补贴率为48.94%~165.39%,合计征税达211.41%~3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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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华可锻铸铁管附件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2015~2016)
2017年2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可锻铸铁管附件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5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71990.30、 73071990.60、73071990.80。美国商务部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本案作出终裁。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2002年11月25日,应美国安威尔国际有限公司;美国Ward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Anvil International, Inc. and Ward Manufacturing, Inc)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可锻铸铁管附件进行反倾销调查;2003年10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7.35%~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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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 (2015~2016)
2017年2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的调查期为2015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反补贴行政复审调查的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8541.40.6020、8541.40.6030、8501.31.8000。美国商务部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对上述案件作出终裁。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2011年11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2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发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8.32%~249.96%、补贴率为14.78%~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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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对华盒装铅笔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2015~2016)
2017年2月1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盒装铅笔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5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6091000。美国商务部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本案作出终裁。
本案原审情况如下:1993年11月17日,应美国BLACKFEET INDIAN WRITING INSTRUMENT CO. 、DIXON TICONDEROGA CORP. 等8家企业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华盒装铅笔进行反倾销调查;1994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为0~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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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ITC发布对涉华电子皮肤护理设备、刷子、充电器及其同类组件337调查终裁
2017年1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皮肤护理设备、刷子、充电器及其同类组件(certain electric skin care devices, brushes and chargers therefor, and kits containing the same)作出337调查终裁:部分修改本案行政法官初裁(ID Order No. 42),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终止本案337调查。
2015年4月30日,太平洋生物实验室(Pacific Bioscience Laboratories, Inc.)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并于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0日分别补充、修正了其立案申请内容,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在美销售的特定电子皮肤护理设备、刷子、充电器及其同类组件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为7320691、7386906和D523809),申请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上海安自康电子有限公司、温州 艾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哲睿电子有限公司涉案。
2016年6月19日,美国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皮肤护理设备、刷子、充电器及其同类组件启动337调查。美国ITC先后基于同意令对美国SkincarebyAlana、Unicos USA, Inc.和H2PRO Beautylife, Inc.等8家指定应诉方的337调查。本案行政法官先后初步裁定其他10家应诉方缺席。2016年2月18日,太平洋生物实验室提交对初裁裁定缺席的应诉方作出侵犯其专利权简易判决的动议。2016年4月11日,本案行政法官作出准予上述动议的初裁(ID (Order No. 42))。美国ITC调查律师(IA)即时提交对上述行政法官初裁进行部分复审的申请。2016年5月26日,美国ITC决定对上述行政法官初裁进行部分复审。美国ITC审查该案调查记录后对上述行政法官初裁作出部分复审裁决。且对涉案产品适用的337措施作出裁决:(1)侵犯第7320691号专利第1、4-6、16、22、31、33、39-41、42、44-46和49项及第7386906号专利第1-2、4-5和7-15项权利要求主张的涉案产品适用普遍排除令;(2)侵犯第D523809号专利的所有主张的涉案产品及Beauty Tech、Flageoli、Our Family Jewels、Serious Skin Care和Anzikang进口或美国境外生产的涉案产品适用有限排除令;(3)所有缺席的应诉方适用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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