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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快报 第5期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4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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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ITC正式对合规LTE的蜂窝通信设备启动337调查

2021年3月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合规LTE的蜂窝通信设备(Certain LTE-Compliant Cellular Communication Devices)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53)。

2021年2月1日,美国Evolved Wireless, LLC of Austin, Texas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RE46,679、RE48,326、10,517,120),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韩国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of Gyeonngi-Do, Republic of Korea、韩国Samsung Electronics America, Inc., of Ridgefield Park, NJ、美国Motorola Mobility LLC of Chicago, IL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美国ITC正式对机器人地面清洁设备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

2021年2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机器人地面清洁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Robotic Floor Clean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52)。

2021年1月28日,美国iRobot Corporation of Bedford, MA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884,423、10,813,517、10,835,096、7,571,511、10,296,007 ),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SharkNinja Operating LLC of Needham, MA、美国SharkNinja Management LLC of Needham, MA、美国SharkNinja Management Co. of Needham, MA、美国SharkNinja Sales Co. of Needham, MA、美国EP Midco LLC of Needham, MA、中国香港SharkNinja Hong Kong Co., Ltd. of Hong Kong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美国ITC发布对电子设备的337部分终裁

2021年2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公告称,对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流媒体播放器、电视、机顶盒、遥控器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Streaming Players, Televisions, Set Top Boxes, Remote Controll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码:337-TA-1200)作出337部分终裁:对2021年1月25日作出的初裁(No. 40)复审后,申请方不具有对美国专利号10,593,196的权利(lacks standing);对2021年2月9日作出的初裁(No. 49)不予复审,即基于撤回部分终止对美国专利号10,600,317 和 7,589,642的剩余调查。

2021年2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2021年2月2日作出的初裁(No. 44)不予复审,即基于撤回终止对美国专利号7,696,514 和9,911,325的调查。

2021年2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裁决(No. 38)不予复审,即申请方满足对美国专利号7,589,642的第19项申诉的国内产业地位,并且涉案产品“Elk”存在侵权。2020年12月29日申请方提出动议,要求认证其国内产品满足对美国专利号7,589,642的第19项申诉,并且“Elk”和“Alice”系列产品侵权。2021年1月11日,列名被告提交反对。2021年1月19日,ITC发布第38号裁决,认可申请方国内产品满足对美国专利号7,589,642第19项申诉和“Elk”系列产品侵权,否决“Alice”系列产品侵权。2021年1月27日,列名被告提出动议,要求复审该裁决。2021年2月3日,申请方反对列名被告的复审动议。此后ITC进行复审并于2021年2月18日投票通过。

2021年1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1月4日作出的初裁(No. 34)不予复审,即部分撤回对涉案企业日本Funai Electric Co., Ltd. of Osaka, Japan、美国Funai Corp. Inc. of Rutherford, New Jersey、泰国Funai Co., Ltd. of Nakhon Ratchasima, Thailand的申诉。

2021年1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的初裁(No. 33)不予复审,即澄清申诉的美国专利号10,593,196第2、4、5项仅用于对国内产业地位,不涉及对应诉方侵权行为的申诉。

2021年1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21日作出的初裁(No. 32)不予复审,即基于撤回终止对美国专利号7,696,514第20项申诉的调查。

2020年12月2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对本案行政法官于2020年12月2日作出的初裁(No. 27)不予复审,即基于撤回终止对美国专利号9,716,853全部申诉、10,593,196部分申诉和7,589,642部分申诉的调查。

2020年5月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流媒体播放器、电视、机顶盒、遥控器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Streaming Players, Televisions, Set Top Boxes, Remote Controll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200)。

2020年4月16日,美国Universal Electronics, Inc., of Scottsdale, AZ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911,325、7,589,642、7,969,514、10,600,317、10,593,196、9,716,853),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Roku Inc., Los Gatos, CA、中国香港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 f/k/a TCL Multimedia Holdings Limited, Hong Kong、中国广东Shenzhen TCL New Technology Company, China、中国广东TCL King Electrical Appliances (Huizhou) Company Limited, China、美国TTE Technology Inc. d/b/a/ TCL USA and TCL North America, Corona, CA、中国广东TCL Corp., China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TCL Moka, Int’l Ltd., Hong Kong、中国香港TCL Overseas Marketing Ltd., Hong Kong、中国香港TCL Industries Holdings Co., Ltd., Hong Kong、越南TCL Smart Device (Vietnam) Company, Ltd., Vietnam、中国山东Hisense Co. Ltd., China海信集团有限公司、美国Hisense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Company of America Corporation d/b/a Hisense、美国USA, Suwanee, GA、中国山东Hisense Import & Export Co. Ltd., China、中国山东Qingdao Hisense Electric Co., Ltd., China、中国香港International (HK) Co., Ltd., Hong Kong、日本Funai Electric Co., Ltd., Japan、美国Funai Corporation Inc., Rutherford, NJ、泰国Funai (Thailand) Co., Ltd., Thailand为列名被告。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巴西对华鞋类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3月1日,应巴西制鞋工业协会(Abicalçados)的申请,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产品(葡萄牙语:calçado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6402、6403、6404和6405,其中税号6402.20.00、6402.12.00、6403.12.00和6403.20.00除外。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2019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2019年12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地址:http://decomdigital.mdic.gov.br)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巴方: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calcados@economia.gov.br

2008年12月31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3月5日,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3.85美元/双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1年10月4日,巴西对进口自中国的鞋类产品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1)涉案产品是否经由印度尼西亚和越南转口至巴西以规避对其现行的反倾销措施;(2)对中国鞋类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是否扩大至皮革及其他鞋类配件。2012年7月4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1)中国涉案产品未经由印度尼西亚和越南转口至巴西,不存在规避行为;(2)对中国涉案产品现行的反倾销措施同样适用于原产于中国的皮质鞋面和鞋底,有效期为5年。2012年9月10日,应申请人要求,巴西决定不再扩大中国涉案产品的范围,撤销对原产于中国皮质鞋面和鞋底的反倾销措施。2015年3月2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产品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3月2日,巴西决定继续延长中国鞋类产品10.22美元/双的反倾销税,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巴西将最终的反倾销税调整为13.85美元/双。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巴西对华环形陶瓷磁铁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2月26日,应巴西制鞋工业协会Altom的申请,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陶瓷磁铁(葡萄牙语:Ímãsde ferrite (cerâmicos) em formato de anel)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05.19.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2020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7月~2020年6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地址:http://decomdigital.mdic.gov.br)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巴方: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imaferrite.rev@economia.gov.br

1997年6月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陶瓷磁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1998年6月8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CIF43%的反倾销税。2004年6月3日,巴西第一次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环形陶瓷磁铁反倾销措施的期限。2010年5月27日,巴西第二次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环形陶瓷磁铁反倾销措施的期限。2015月5月2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陶瓷磁铁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3月1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陶瓷磁铁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570.73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3月1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巴西对华环形陶瓷磁铁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2月26日,应巴西制鞋工业协会Altom的申请,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陶瓷磁铁(葡萄牙语:Ímãsde ferrite (cerâmicos) em formato de anel)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05.19.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2020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7月~2020年6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DD数字信息系统(地址:http://decomdigital.mdic.gov.br)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后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巴方: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imaferrite.rev@economia.gov.br

1997年6月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陶瓷磁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1998年6月8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CIF43%的反倾销税。2004年6月3日,巴西第一次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环形陶瓷磁铁反倾销措施的期限。2010年5月27日,巴西第二次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环形陶瓷磁铁反倾销措施的期限。2015月5月2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陶瓷磁铁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3月1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环形陶瓷磁铁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570.73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3月1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美国作出普通铝合金板双反终裁

2021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巴林、巴西、印度、土耳其、克罗地亚、埃及、德国、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阿曼、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南非、西班牙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普通铝合金板(Common Alloy Aluminum Sheet)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和对巴林、印度和土耳其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同时对希腊和韩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和对巴西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否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具体终裁结果如下:巴林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4.83%,补贴幅度为4.83%~6.44%、巴西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49.61%~137.06%,补贴幅度为0.22%(微量)、印度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0.00%~47.92%,补贴幅度为4.89%~35.25%、土耳其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2.02%~13.56%,补贴幅度为2.56%~4.34%、克罗地亚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3.19%、埃及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2.11%、德国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49.40%~242.80%、希腊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0.00%~2.72%、印度尼西亚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32.12%、意大利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0.00%~29.13%、阿曼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5.29%、罗马尼亚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2.51%~37.26%、塞尔维亚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1.67%~25.84%、斯洛文尼亚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3.43%、南非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8.85%、韩国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0.00%~5.04%、西班牙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3.80%~24.23%、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7.50%。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1年4月15日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606113060、7606116000、7606123090、7606126000、7606913090、7606913095、7606916080、7606916095、7606923035、7606923090、7606926080和7606926095项下产品。

2020年3月3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对巴林、巴西、印度和土耳其的普通铝合金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进口自克罗地亚、埃及、德国、希腊、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阿曼、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南非、韩国、西班牙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普通铝合金板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8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反补贴初裁。2020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欧盟对进口钢铁产品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2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欧盟代表团于2021年2月26日向其提交保障措施调查的通告。2021年2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起钢铁产品(Steel Products)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以评估目前对某些钢铁产品实施的保障措施是否应在2021年6月30日到期之后继续延长。本案涉及欧盟CN(Common Nomenclature)编码7208 10 00、7209 15 00、7209 16 10、7210 20 00、7210 70 80、7209 18 99、7208 51 20、7219 11 00、7219 31 00、7214 30 00、7214 20 00、7222 11 11、7221 00 10、7213 10 00、7216 31 10、7301 10 00、7306 30 41、7306 61 10、7304 11 00、7304 51 12、7305 11 00、7306 11 10和7217 10 10等项下的钢铁产品。

2018年3月26日,欧盟委员会对进口钢铁产品启动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8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对此案作出初裁。2019年1月4日,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欧盟代表团于2019年1月2日提交的保障措施终裁通报,决定于2019年2月4日前对配额外进口钢铁产品征收25%的保障措施税。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5月17日对此保障措施案进行了第一次复审,2019年9月26日对此案作出终裁。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美国作出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反倾销初裁

2021年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Chassis and Subassemblie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188.05%,调整后倾销率为182.28%。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1年5月11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8月20日,应美国底盘制造商联盟(Coalition of American Chassis Manufacturers)于2020年7月3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8716.39.0090和8716.90.5060项下的产品。2020年9月1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集装箱拖车底盘及其部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美国企业提起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双反调查立案申请

2021年2月26日,美国移动接入设备制造商联盟(The Coalition of American Manufacturers of Mobile Access Equipment)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对中国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Mobile Access Equipment and Subassemblies Thereof)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立案申请。

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调查程序已经启动,美国商务部将于2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巴西对华铝板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1年2月24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3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产品[葡语:produtos laminados de alumínio (chapas, tiras e folha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9.17%,但不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此次涉案产品不包括铝塑复合板。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606.11.90、7606.12.90、7606.91.00、7606.92.00、7607.11.90和7607.19.90。

2020年7月2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0年第4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韩国对涉华不锈钢板卷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121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救济调查第23-2020-3号案件第2021-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板卷(韩语:?????? ???? ??)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中国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Tianjin Taigang & TPCO Stainless Steel Co., Ltd)和山西太钢不锈钢精密带钢有限公司(Taigang Stainless Steel Precision Strip Co. Ltd.)、Angang Lianzhong Stainless Steel Corporation及中国其他供应商的倾销幅度均为49.04%,但是建议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7219.12.1010、7219.12.1090、7219.12.9000、7219.13.1010、7219.13.1090、7219.13.9000、7219.14.1010、7219.14.1090、7219.14.9000、7219.22.1010、7219.22.1090、7219.22.9000、7219.23.1010、7219.23.1090、7219.23.9000、7219.24.1010、7219.24.1090、7219.24.9000、7219.31.1010、7219.31.1090、7219.31.9000、7219.32.1010、7219.32.1090、7219.32.9000、7219.33.1010、7219.33.1090、7219.33.9000、7219.34.1010、7219.34.1090、7219.34.9000、7219.35.1010、7219.35.1090、7219.35.9000、7219.90.1010、7219.90.1090、7219.90.9000、7220.11.1010、7220.11.1090、7220.11.9000、7220.12.1010、7220.12.1090、7220.12.9000、7220.20.1010、7220.20.1090、7220.20.9000、7220.90.1010、7220.90.1090和7220.90.9000。

2020年9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3-2020-3号案件公告称,应韩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板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

 


 

 

厦门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咨询电话:2270252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贸促预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