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正式对电子设备,包括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及其组件启动337调查
2023年10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电子设备,包括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及其组件(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Smartphones, Computers, Tablet Comput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373)。
2023年9月1日,美国InterDigital VC Holdings, Inc.、美国InterDigital Patent Holdings, Inc.、美国InterDigital Inc., of Wilmington, Delaware、法国InterDigital Madison Patent Holdings, Inc., of Paris, France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美国注册专利号10,250,877、8,674,859、9,674,556、9,173,054、8,737,933),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Lenovo (United States), Inc., of Morrisville, North Carolina、美国Motorola Mobility, Inc., of Libertyville, Illinois、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Lenovo Group Limited, of Quarry Bay, Hong Kong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印度对涉华焊接不锈钢管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Stainless Steel Pipe and Tubes Manufacturer Association (Delhi) 和Stainless Steel Pipes & Tubes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Gujarat)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Welded Stainless Steel Pipes and Tubes)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和73066900项下的产品以及73041110、73041190、73044100、73045110、73049000、73051129、73059099、73061100、73062100、73062919、73063090、73065000、73069011、73069019和7306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补贴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4-dgtr@gov.in、adv13-dgtr@gov.in、dd11-dgtr@gov.in和dd16-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8年8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进行反补贴调查。2019年7月3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9年9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2019-Customs(CV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其中中国为21.74%~29.88%、越南为0~11.96%。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064000、73066110、73061100和73062100。2021年2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Kunshan Kinglai Hygienic Material Co.,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启动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将符合ASME-BPE标准的特级焊接不锈钢管从涉案产品中排除。2022年2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作出反补贴期中复审终裁,裁定ASME-BPE标准的特级焊接不锈钢管不符合豁免条件,因此未将其从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中排除。此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73066900、73061100和73062100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涉华数字胶印印版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Technova Imaging Systems (P)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Digital Offset Printing Plate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1-dgtr@gov.in、dd16-dgtr@gov.in、adg14-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9年5月1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0月3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2020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0年7月29日,印度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1/2020-Customs (ADD) 通报),税额如下,分别为中国大陆0~0.77美元/平方米、韩国0.15~0.37美元/平方米、日本0.13~0.27美元/平方米、越南0.60美元/平方米、中国台湾地区0.41美元/平方米,该措施的有效期至2025年7月28日。用于特殊材料(例如信用卡,安全卡等)上及非纸上印刷的无水胶印CTP版不在此案征税范围。此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42.50项下产品,以及海关编码3701.3000、3704.0090、3705.0000、7606.1190、7606.9190和7606.9290项下的部分产品。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华热塑性聚氨酯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ovestro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塑性聚氨酯(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 TPU)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聚酯基热塑性聚氨酯及聚醚基热塑性聚氨酯,涉及印度编码39095000项下的产品。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聚己内酯基热塑性聚氨酯。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4-dgtr@gov.in、adv13-dgtr@gov.in、dd16-dgtr@gov.in和singh.shivam@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华数字胶印印版发起反补贴调查
2023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Technova Imaging System (P) Lt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数字胶印印版(Digital Offset Printing Plates)启动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度海关编码为8442.50项下的产品以及3701.3000、3704.0090、3705.1000、7606.1190、7606.9190和7606.92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1-dgtr@gov.in、dd16-dgtr@gov.in、adg14-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涉华聚氯乙烯糊树脂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hemplas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挪威、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糊树脂(Poly Vinyl Chloride Paste Resin)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410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1-dgtr@gov.in、dd16-dgtr@gov.in、adg14-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华异丙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Deepak Fertilisers and Petrochemicals Corporation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异丙醇(Isopropyl alcohol(IPA))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5122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1-dgtr@gov.in、dd16-dgtr@gov.in、adg14-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涉华环氧氯丙烷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Meghmani Finechem Limite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环氧氯丙烷(Epichlorohydrin)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030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5-dgtr@gov.in、jd13-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adg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涉华三氯异氰尿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Bodal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三氯异氰尿酸(Trichloro Isocyanuric Acid, TCCA)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336910和293369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6-dgtr@gov.in和d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华软磁铁氧体磁芯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osmo Ferrit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软磁铁氧体磁芯(Soft Ferrite Core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调查的产品仅限于锰锌基软磁铁氧体磁芯,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50511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6-dgtr@gov.in和d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华透明玻璃纸薄膜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Kesoram Ray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透明玻璃纸薄膜(Cellophane Transparent Film)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207111项下的产品以及4823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6-dgtr@gov.in和j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印度对华紧固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紧固件(Fasteners)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螺钉、螺栓、螺母、线圈钉、混凝土钉、小眼钉、弹簧和辊夹、工业钉销、钢带密封件、塑料条钉、电缆夹钉、散装钉、钢钉及U形钉、床上用品消耗品、钢钉、夹钉、角钉、U形钉等。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170013、73170019、73181110-73181190、73181200、73181300、73181400、73181500、73181600、73181900、82074090和830590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1-dgtr@gov.in、dd16-dgtr@gov.in、adg14-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印度对华无框玻璃镜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无框玻璃镜(Unframed Glass Mirror)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00991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jd16-dgtr@gov.in、dd15-dgtr@gov.in、adg16-dgtr@gov.in和adv13-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美国作出活页文件夹双反终裁
2023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活页文件夹(Paper File Folde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均为192.70%、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7.22%~86.01%(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3.44%~82.23%)、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97.52%~233.93%。同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的活页文件夹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为3.78%~90.98%。美国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3年11月13日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820.30.0040项下的产品。
2022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活页文件夹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印度的活页文件夹发起反补贴调查。2023年3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的活页文件夹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2023年5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活页文件夹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阿根廷对华取暖器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3年9月29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148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取暖器(西班牙语:Estufas, de gas licuado en garrafas, sin ventilación exterior, de capacidad superior a 2500 Kcal/h pero inferior o igual a 4300 Kcal/h)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43.47%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功率大于2500千卡/小时且不超过4300千卡/小时、无外部通风装置的液化气罐取暖器,涉及南共市税号7321.81.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22年9月30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取暖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23年4月5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设定44.46美元/台的最低离岸限价,对出口价格低于最低离岸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离岸限价与出口价格之差额的反倾销,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越南对华铝型材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10月3日,越南工贸部发第2537/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604.10.10、7604.10.90、7604.21.90、7604.29.10和7604.29.90。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12月18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c Phòng v? th??ng m?i – B? Công Th??ng
地址:23 Ngô Quy?n, Hoàn Ki?m, Hà N?i, Vi?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Ch? Tr?n Hoàng Mai(倾销和补贴调查部,邮箱:maitrh@moit.gov.vn)
Anh Nguy?n ??c Tr?ng(产业损害调查部,邮箱:trongnd@moit.gov.vn)
2019年1月11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9月28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2.49%~35.58%的反倾销税。2020年11月18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2021年4月2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4.39%~35.58%。2022年6月1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期中复审调查。2023年1月19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2.85%~35.58%。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越南对华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494/QD-BCT号公告,应越南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风电塔及风力发电设备部件启动反倾销调查。风电塔的越南税号为7308.20.11和7308.20.19,风力发电设备部件的越南税号为8502.31.10和8502.31.20。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12月18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c Phòng v? th??ng m?i – B? Công Th??ng
地址:23 Ngô Quy?n, Hoàn Ki?m, Hà N?i, Vi?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 Ch? Bùi Th? Y?n Minh(倾销和补贴调查部,邮箱:
minhbty@moit.gov.vn)
Ch? V? Di?u Linh(产业损害调查部,邮箱:linhvd@moit.gov.vn)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欧盟对华纯电动载人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New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自主发起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8703 80 10。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补贴调查期结束。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墨西哥对华细焊丝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
2023年10月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应墨西哥生产商Electrodos Infra, S.A. de C.V.、Lincoln Electric Manufactura, S.A. de C.V.及Plásticos y Alambres, S.A. de C.V.申请,对原产自中国、不论进口来源的细焊丝(西班牙语:microalambre para soldar)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经济部自主发起期间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直径0.6~1.6毫米,无论是否涂镀铜,通过电弧加热熔化以焊接钢材的锰硅合金实心碳钢丝。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229.20.01、7229.90.99和8311.90.0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28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及证据材料,调查问卷可上网下载、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upci@economia.gob.mx索取。下载地址:https://www.gob.mx/se/acciones-y-programas/industria-y-comercio-unidad-de-practicas-comerciales-internacionales-upci。
2017年8月10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应墨西哥生产商Electrodos Infra, S.A. de C.V.、 Lincoln Electric Manufactura, S.A. de C.V. 和Plásticos y Alambres,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细焊丝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10月4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0.57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墨西哥对华钢制研磨球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3年9月27日, 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不论进口来源的钢制研磨球(西班牙语:bolas de acero para molienda)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该倾销对墨西哥国内产业构成损害威胁,继续反倾销调查,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通过热成型工艺制造,主要用于采矿业,为直径介于1英寸(25.4毫米)~3.5英寸之间,以及4英寸~6.25英寸(158.75毫米)之间、可含有合金成分的碳钢研磨球,涉及TIGIE税号7326.11.03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不锈钢、高铬及经过铸造工艺的研磨球。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22年9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公告,应墨西哥生产商Moly-Cop México, S.A. de C.V.于2022年4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研磨球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华滚动轴承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披露
2023年9月2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自中国的铁路机车用锥形滚子轴承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披露(公告号为2023/376/AD3R2)称,预计2023年和2024年欧亚经济联盟用于生产涉案产品的配件基本能够自给自足,因此建议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2018年8月21日第139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1.3%和41.5%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482 20 000 9。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10月6月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06年11月1日,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对原产自中国的滚动轴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12月13日,俄联邦政府正式对中国滚动轴承采取反倾销措施,征收31.3%和41.5%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此后,欧亚经济联盟先后进行了2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肯定性终裁,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8年8月21日第139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第2次将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5年,至2023年8月20日。2022年10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的铁路机车用锥形滚子轴承(税号为8482 20 000 9)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23年4月2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滚动轴承(不包括滚针轴承)启动第3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48210 100 1、8482 10 100 2、8482 10 100 9、8482 10 900 1、8482 10 900 2、8482 10 900 3、8482 10 900 8、8482 20 000 1、8482 20 000 2、8482 20 000 9、8482 30 000 1、8482 30 000 9、8482 50 000 1、8482 50 000 2、8482 50 000 9、8482 80 000 1、8482 80 000 2、8482 80 000 9、8482 91 100 0、8482 91 900 0和8482 99 000 0。2023年7月19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3年7月18日第103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将中国滚动轴承(不包括滚针轴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4月20日(含),税率维持31.3%和41.5%不变。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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