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年10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就“301条款”调查《针对中国在海事、物流和造船领域的主导行为》发布修改通知及拟议修改通知,特别涉及对中国港口设备加征额外关税。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宣布对特定中国制造的港口设备征收高额关税,作为Section 301行动的一部分,具体如下:
- 船到岸起重机(Ship-to-Shore Cranes, STS):加征100%额外关税
- 集装箱底盘车(Intermodal Chassis)及零部件:加征100%额外关税
生效日期:这些关税将于2025年11月9日起生效。
豁免与例外情况:
- 订购豁免:若起重机是为2025年4月17日前签订的合同而生产,且在美国2027年4月18日前进口,可豁免此额外关税,以保护已签订合同的美国港口运营商。
- 其他例外:美国决定不对集装箱征收关税,以避免对美国国内承运人的负面影响。
另外,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还提议对以下产品拟征收最高150%的额外关税,但需经公众评论程序:
USTR还宣布终止一项针对外国建造LNG船舶的处罚规定。该规定原本允许美国政府在运营商未能满足使用美国建造LNG油轮的要求时,暂停其LNG出口许可证。这一处罚追溯至2025年4月17日生效,现已被立即取消。这意味着外国建造的LNG载体(主要由韩国和日本制造)将获得豁免,避免了潜在的出口中断。
此外,USTR还为某些乙烷和液化石油气(LPG)载体提供了额外豁免,适用于长期租船安排下的运营。对于外国建造的车辆载体,USTR将原提议的每净吨150美元费用调整为46美元,自2025年10月14日起生效。原因是美国当前造船产能不足,无法在短期内生产足够的专用LNG油轮。
此次终止仅针对LNG特定处罚,但不影响更广泛的港口费用:从10月14日起,中国建造或中国运营的船舶将面临50美元/净吨的港口费用,并每年递增30美元,直至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