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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4-0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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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简介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CIETAC,中文简称“贸仲委”)设立于1956年4月,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仲裁机构,也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简称“贸仲委福建分会”)是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经中国贸促会批准,由贸仲委在福建省设立的分支机构。2015年12月29日,中国贸促会会长姜增伟、时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梁建勇亲自为贸仲委福建分会揭牌。

贸仲委福建分会致力于引入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的商事仲裁机制,整合国内外仲裁法律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就近为福建及周边地区企业提供国际一流的仲裁服务,共同推动福建跨越发展。

贸仲委福建分会成立以来,已经开始办理案件,并先后组织了一系列专业性强、贴近实务的大型仲裁法律活动。 其中包括2016年9月“一带一路经贸仲裁与律师实务研讨会”、11月“国际商业合约的订立、解释与违约赔偿救济---杨良宜先生专场讲座”、2017年9月“一带一路”经贸仲裁法律研讨会暨中国仲裁周莆田分会场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受案范围:

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受理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案件。具体包括:

1.国际或涉外争议案件;

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3.国内争议案件。

 

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706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00275

传真:0591-87600330

信箱:cietac-fj@cietac.org

网址:http://www.cietac-fj.org

 

  仲裁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Fujian Sub-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which shall be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IET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The arbitral award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both parties.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简介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The Arbitration Center Across The Straits,简称ACAS),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的常设仲裁机构,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组建,于2015年12月29日在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成立。

中心聘请了197位两岸四地知名法律人士和其他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其中包括25位台湾仲裁员、20位香港仲裁员、4位澳门仲裁员。独立、公正、专业、优秀的仲裁员队伍是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保障办案质量的有力基石。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与相关机构签订合作机制,加强诉讼与仲裁、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多元的争议解决方式。

成立以来,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主办了海峡仲裁论坛、海峡法学论坛、中国航海日福建论坛暨海事海商法律研讨会等大型经贸仲裁法律论坛,深化了两岸法律界的交流,搭建了高端专业的学习平台,为福建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过程中面对的争议解决问题提供了有效指引。

  受案范围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主要以仲裁的方式,也可以调解和其他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当事人约定由仲裁中心管辖的民商事(包括海事)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中心也可根据有关部门的授权受理其他纠纷。

 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

2017年3月14日,为满足两岸民众多元司法需求,高效化解争议,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福建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涉台法律调解中心经协商,共同建立涉台、涉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机制下三方共同开展诉讼、调解、仲裁对接以及法律查明等工作。

1.诉讼、调解、仲裁对接 

诉讼、调解、仲裁对接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将符合条件的涉台、涉自贸区案件委托福建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涉台法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或约定交由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仲裁。当事人可以选择台湾地区仲裁员或调解员化解纠纷。在不违反大陆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也可以选择适用台湾地区相关规定解决纠纷。

2.法律查明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台、涉自贸民商事案件过程中需要查明其他法域规定的,可以委托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开展法律查明工作。目前,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应平潭法院的申请,已经成功办理了涉台纠纷法律查明案件。该案中,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委托台湾地区知名律师提交详尽专业的查明报告,并安排台湾律师在庭审中以视频联线方式对报告进行解读。

 联系方式

海峡两岸仲裁中心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23号楼3号A、B间

邮编:350400

电话:0591-88773309

传真:0591-88773310

网址:www.acas.org.cn

 

仲裁示范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海峡两岸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中心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上丝路仲裁中心简介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中国海仲”,英文简称CMAC)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决定,于1959年1月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内设立的,唯一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并涵盖其他所有商事争议的国家级涉外仲裁机构。

中国海仲位于北京,设有上海总部,在天津、重庆、广州、舟山、海口、大连、青岛、厦门设有分会/仲裁中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香港仲裁中心,在宁波、南宁等国内主要港口城市设有办事处。为满足行业仲裁和多元化服务需要,中国海仲下设航空争议仲裁中心、计量争议仲裁中心、建设工程争议仲裁中心、海事调解中心、航空争议调解中心、救助打捞争议调解中心、物流争议解决中心、渔业争议解决中心等业务中心。

2023年3月30日,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福建省司法厅备案登记,中国海仲海上丝路仲裁中心正式揭牌运行。

中国海仲海上丝路仲裁中心将充分发挥专业法律服务优势,立足厦门,对接海峡两岸,服务全国,辐射东南亚,联动亚非拉,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强化人才保障,积极推动将厦门建设成为“国际争议解决优选地”,助力区域涉外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为“一带一路”倡议保驾护航。

   

联系方式: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上丝路仲裁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象兴一路15号自贸法务大楼4层

电话:0592-5551519

传真:010-82217966

电邮:xiamen@ecmac.org.cn

官方网站:www.cmac.org.cn

官方公众号:“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公众号及“中国海仲”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