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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服务企业新举措-自由销售证明业务
文章来源:厦门市贸促会 作者:商事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2019-03-2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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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家“放管服”和商事制度的不断改革,国家职能部门不再签发部分产品的自由销售证明书。同时,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深化,很多机构撤销或合并,职能划分尚不明确,导致部分产品在现阶段没有相关主管机构为其出具自由销售证明。

为承接、落实国家相关外贸政策,切实解决企业遇到实际问题,帮助企业更好地“走出去”,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国际贸易惯例和通用做法,在201812月,开拓了为企业出具自由销售证明书的新服务领域,同时对出具的该类证明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业务产品认证范围限于未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货物,需提交监管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

经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授权,厦门贸促会于2019年开始按照《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业务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贸促会自由销售证明业务,有助于出口企业货物在进口国海关通关、促进交易达成、产品境外注册、获得进口国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