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接中国贸促会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配合国家品牌战略的实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2019年贸促工作要点中提出的简化商事证书签发流程的要求,现我会商事证明业务在简化商业发票认证的同时,提供以下两种商事证明便利化服务:
一、提供以信用认证为基础的商事证明便利化服务
为落实贸促会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为守信企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推动形成“以信促贸”工作新格局,为通过贸促会信用认证的企业(即通过“贸信通”认证的企业)办理商事证明书提供如下便利化服务:
(一)通过贸促会基础信用认证的企业办理以下类型文件的商事证明书,可免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菅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完税证明、银行资信证明等企业资质类文件
2、合同、用户证明(完工证明)等工程承包、投标类3、商业发票、箱单、价格单、委托书、声明等公司自行出具的文件
(二)获得贸促会推荐认证资格的企业办理所有类型的商事证明书均免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提供以出口商品品牌评价认证为基础的商事证明便利化服务
为配合落实国家品牌战略实施的相关工作,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管理能力,助力出口型企业品牌的建设,凡获得贸促会出口商品品牌证明书的企业办理所有类型的商事证明书均免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厦门贸促会商事认证中
2019年4月15日
咨询电话:227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