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制度拟设三专项计划
文章来源:澳门日报 作者:贸促会联络部 发布时间:2021-11-1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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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人才发展委员会主办《人才引进制度》公开咨询新闻发布会昨举行。为期四十五天的《人才引进制度》咨询期今起至十二月廿四日止。文本建议结合澳门实际情况,设“高端人才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及“高级专业人才计划”,以支持四大新产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引四大产业领军人物

新闻发布会昨下午四时半假世贸中心莲花厅举行。社会文化司司长、人才发展委员会副主席欧阳瑜,社文司司长办公室主任何钰珊,人才发展委员会秘书长周昶行,社文司司长办公室顾问简佩敏,人才发展委员会秘书处职务主管吴丽燕主持。

欧阳瑜表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要在既有的基础上有步骤、分阶段有效加以推进。在深合区支持下,大健康、现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体育产业是澳门未来有发展潜力、可优先发展的新产业。故特区政府计划首先引进该四大新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物和高级专业人才,借助他们的技术、经验及市场网络,带动和支持本地产业及行业发展。发挥带教作用,培养本地人才。

首阶段年引不超千人

前期调研基础上,建议设三类专项计划:“高端人才计划”、“优秀人才计划”及“高级专业人才计划”。

高端人才即诺贝尔得奖者等公认稀缺人才。优秀人才是行业领军人物,可带技术、核心团队落户推动产业加速发展;高级专业人才即有较高学历、专门技能和专业经验。

高端及优秀人才,允许以跨境、移动方式服务澳门,无须获本地雇主聘请;高级专业人才须先获得本地雇主聘请,薪酬须达到一定水平。限额方面,高端人才不设限额;优秀人才及高级专业人才,将采取定额、定向、定点的方式,作出科学估算,厘定引进额度上限。参考香港经验,首阶段每年引进数量不超一千名。

将定期评估人才贡献

新的人才引进制度,将完善现有机制,并在各类人才引进计划内清楚列明人才的类型、条件,以及设有公开透明的评分标准,以便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评估,评审项目包括: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行业认证、工作经验、个人成就、语言能力、家庭背景,以及创业/发展/投资计划等。

为确保人才引进计划符合政策目标,有必要定期评估所引进的人才对本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贡献情况,按照实际情况与需求及时调整,并适时检视人才引进的各项机制,优化各项计划及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