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即FTA优惠原产地证,是实施自贸协定的主要实施手段,它不仅是货物原产地身份的证明,也是享受进口国关税优惠和其他优惠待遇的重要凭证,有着“纸黄金”的美誉。
我国进出口企业可从众多自贸协定中获得重大商机,在符合原产地规则前提下,享受关税减让或免除的优惠。就货物贸易而言,在符合相关FTA原产地规则规定的前提下,自贸伙伴国的绝大部分产品,将相互实现关税减让,直至实行零关税,“自由”贸易。
目前,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共签署了18个自由贸易协定,已有15个自贸协定生效实施,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亚洲、欧洲、美洲、大洋洲,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和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格局。
2019年厦门市贸促会为1600多家企业签发各类优惠、非优惠原产地证近9万份,货物涉及203个国家/地区,涉及出口额53.27亿美元,为企业节省关税近2000万美元。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全面推行“五分钟政务”和“不见面办公”服务模式,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自2020年1月6日起,贸促会全面调整原产地证书格式及签发方式,具体如下:
1、中国-冰岛、中国-瑞士、中国-新加坡、中国-新西兰、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项下优惠原产地证均采用ECO电子签证方式;
2、调整防伪特征,取消防复印底纹的使用;
3、 取消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设备型号限制,任一型号彩色激光打印机均可打印贸促会原产地证书,有利于更多企业享受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服务和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至此,除中国-哥斯达黎加FTA优惠产地证外,其余原产地证均采用ECO模式,实现原产地证书制单、申报、审核、打印全程电子化和本地化,已申请自主打印的企业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自主打印证书,在自家办公室即可完成原产地证书全流程办理,证书数据可全球实时查询。
已实现海关联网的电子数据将传输到给惠国海关,有些海关凭电子数据及产地证扫描件就可先清关放行,极大提高了通关效率。目前海关已联网的自贸协定包括:亚太贸易协定(仅限韩国)、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仅限新加坡)、CEPA、ECFA、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中国-韩国自贸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