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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用电子原产地证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黄秀玲 发布时间:2014-12-22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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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签证企业:

根据中国贸促总会《关于全面推进我会电子原产地证工作的通知》(贸促法[2014]271号)的文件精神,我会将于20151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一般原产地证格式(以下简称旧版证书),全面使用新版一般原产地证书格式(以下简称新版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511起,全面启用新版证书,旧版证书停止签发使用,贸促会端原产地证工作系统打印旧版证书功能将同期关停。

2、 针对已使用CA数字证书卡的企业,可与技术服务商联系选择升级为支持自主打印的软件版本,实现ECO自主打印新版证书,也可选择继续使用现有方式,在CA数字证书模式保障下(请先确认网上印章、签字的审核是否通过),到签证柜台完成申领打印新版证书。

3、 针对新注册的企业及其他尚未申请CA数字证书卡的企业,在验证码模式下,进行网上申请,到签证柜台完成申领打印新版证书,需提交的手续要求与旧版证书相同。

4、 针对使用支持自主打印功能软件的企业,我会将定期抽查自主打印证书样式和内容是否合规有效,切实保障我会系统的产地证书签证质量。

 

厦门市贸促会

20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