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贸促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贸促会党组(以下简称“市贸促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严格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聚焦职责使命,强化政治担当。市贸促会党组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从政治高度上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召开整改动员大会,要求全会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党性,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要求序时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工作专班,建立整改台帐,强化整改调度。班子成员及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员共同做好整改工作,并经常向市纪委等单位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相关机制,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责任部门根据分工狠抓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工作专班按时间进度积极推动整改,并及时向会党组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召开10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推进整改进展,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推动巡察反馈问题见底清零。建立督促检查机制,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四)突出标本兼治,增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既着眼治标,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政治引领,坚持效果导向,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集中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各类工作制度22项,问责14人,清退相关款项26789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强‘三性’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针对新思想新精神深入学习研讨。二是深入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组织5场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三是巩固学习《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体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系列采访实录,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意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发动企业捐款捐物,免费为企业出具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证明51份,涉及合同金额1.08亿美元,为企业签发防疫类产地证涉及出口额1944.95万美元,为企业提供经贸对接服务100多次,积极推动复工复产。
2.关于“学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会议记录,切实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以党组名义正式发文。三是提升学习质量,中心组学习每个议题2名班子成员重点发言、其他同志补充发言。2020年1-7月开展中心组学习7次,学习议题30个,中心组成员结合实际准备发言材料,重点发言60人次。
3.关于“贯彻中央群团工作精神去‘四化’不够彻底”的问题
一是修订《市贸促会破解“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积极服务招商引资大局,制定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要点,完善区级招商引资暨贸促联络员工作协调机制,抓好招商引资线索挖掘及项目对接。三是建立社区服务机制,与长乐社区签订合作协议,助力小微企业扩大出口;与官任社区签订对台服务合作协议,促进厦台经贸交流合作。四是加大服务小微企业力度,2020年上半年举办面向小微企业的线上对接培训活动14场,企业参与9572人次。五是以线上加线下的方式开展厦门品牌境外推广,2020年上半年组织企业参加波兰照明展等5个展项,并组织11 家企业参加美国纽约线上展会。六是通过走访调研,结合实际提出市贸促会推动设立自贸区海外商品展示中心的方案。七是加强调研,2020年安排6项调研,已完成3篇调研文章。
4.关于“贯彻国家贸促‘十三五’规划不积极”的问题
结合实际调整市贸促会“十三五”规划指标,梳理提出“十三五”规划收官工作清单和三个月内集中落实的工作清单,形成《厦门市贸促会“十三五”规划收官工作方案》,按月推动工作进程,6月底以前需推进的工作已顺利完成。
5.关于“推进‘一带一路’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制定《2020年市贸促会促进中小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国际市场工作要点》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实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已开展涉及“一带一路”线上活动9场,通过海外联络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机构等渠道,收集“一带一路”国家市场产品需求105条推送给相关中小企业。
6.关于“法律服务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加大调解、海损理算等业务的宣传,积极推动线上调解。二是搭建涉外法律支援平台,已为200多家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咨询服务近400次。三是2020年上半年举办或组织企业参与法律培训9场,企业参加2700人次,增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四是开展经贸摩擦对企业的影响调查,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180条,涉及65个国家(地区)和电子、轻工、钢铁等多个行业,及时帮助企业防患风险。
7.关于“‘厦门世贸中心’效应尚未显现”的问题
一是成立市贸促会厦门世贸中心项目工作小组,主动走访央企协会、厦门港务集团等,商讨推动世贸中心项目落地;加强与外方投资方的联络,挖掘潜在投资人,加快推进项目落地。二是就关于推动世贸中心实体项目落地事宜形成专题报告呈报市领导。
8.关于“海外联络处服务作用尚有较大提升空间”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厦门市贸促会(厦门国际商会)海外联络处管理办法》,就联络处的机构设立认定、代表任职条件、管理机制、工作职责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进一步发挥海外联络处的作用,2020年以来,海外联络处共提供经贸信息78条,及时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传递给相关企业,并向市招商办推荐市级海外投资服务联络站3个。三是完善厦门国际贸易促进信息平台中的外联资源管理平台,导入初始信息81条并试运行。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一是党组会加强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党组成员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提升。二是结合业务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提出创新性工作5项。
10.关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对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薄弱环节、意识形态风险点进行再次排查,梳理意识形态主要风险点11个,制定风险防控制度,提出防控措施15条。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2020年上半年会党组重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各支部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36次。三是制定网评员工作制度,完善网评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网评员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积极作用。四是修订《<厦门贸促>编辑工作流程》,加强对英文内容的审核把关。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组织会领导和部门领导学习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传导压力。三是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加强对重大活动方案的审核,对没有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活动方案不予审批。
12.关于“‘学习强国’平台的参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一是进行动员部署,强调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重要性。二是注重提醒监督,实行每日微信打卡,提倡学习积分应得尽得。对前一日未打卡的党员进行实名通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学习氛围。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二是通过党员干部教育、干部在线学习、宣传屏等多种形式,强化意识形态理论知识的经常性学习。三是会党组书记带队到2个市直部门学习、交流意识形态工作。四是邀请市委讲师团教研室专家开展专题辅导讲座。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一是会党组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印发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三是制定《中共厦门市贸促会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对下属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共反馈5个方面14个问题,并限期督促整改。
15.关于“顶风违纪发放奖金”的问题
一是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相关调查。二是清退2016-2018年表彰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信息先进个人奖金5600元。三是对信息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组织全会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奖金问题再次出现。五是修订市贸促会信息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流程。
16.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严”的问题
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及时督促市贸促会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改,同时迅速成立调查组,深入市贸促会了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追溯倒查,形成调查报告,督促市贸促会党组对信息部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
17.关于“调门高、落实差”的问题
一是围绕“积极引入高端经贸活动”,加强与厦门时尚周组委会和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等机构的沟通,了解合作需求、意愿。对接中国贸促会高访团组信息,视疫情情况推荐厦门企业参团。二是围绕“不断开拓境外参展办展”,积极拓展线上展会资源,在境外会展受限情况下,鼓励出口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组织8家企业参加上海体育用品展,邀请19家企业参加深圳礼品展。三是围绕“大力拓展商事法律服务”中涉及的未实质参与中国贸促会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服务中心相关事项,与贸仲委福建分会联系,由其出具材料说明相关情况。
18.关于“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自贸协定(FTA)宣传力度,在《厦门日报》开展优惠原产地证宣传,编印FTA服务指南分发给企业,利用“外贸行业银企对接会”开展FTA政策与实务宣讲,1100多人次通过在线平台参会。二是举办企业线上培训,参训企业近1500人次。三是积极开展签证工作,1-6月优惠原产地证签证量同比增长8.2%。
19.关于“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对网络机房改造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相关工作事项已全部完成。二是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检查,未发现部门存在慢作为情况。三是组织全会学习市贸促会机关效能建设“限时办结制”等十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办文办事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办法,增强全会人员作为意识和责任意识。
20.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整治机制未形成”的问题
一是制定《厦门市贸促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定》,并印发给全会人员学习。开展警示教育,落实节假日期间廉洁工作要求。二是2019年11月完善并印发《厦门市贸促会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和补充通知,按规定做好派车和公车定点停放管理。三是制定《厦门市贸促会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外事纪律意识。四是完善《中共厦门市贸促会党组关于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制度方案》,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1.关于“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
一是主动自查自纠,2018年10月起停发机关非编人员在厦门国际商会领取的兼职补贴。2019年2月印发实施市贸促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编人员收入分配管理的通知。二是制定市贸促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定,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坚决杜绝违规领取补贴问题的再次发生。
22.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清退超标准报销的接待费、差旅费和停车费报销不规范涉及的不合理费用共1339元。二是修订《厦门市贸促会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厦门市贸促会关于重申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进一步加强报销审核。三是对历任财务主管2人进行批评教育,1人结合其他事项进行诫勉谈话;对在职会计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重复支付购买服务经费”的问题
一是经会党组研究,2017年起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不再向厦门国际商会支付收入分成费用。二是进一步理顺商事认证业务关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市贸促会业务实际情况,启动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厦门国际商会作为独立投标人分别参与投标。
24.关于“物品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印发市贸促会关于加强捐赠笔记本电脑管理的通知,开展领用清理。二是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厦门市贸促会公用物品仓库管理制度》《厦门国际商会库存物品管理办法》,调整仓库管理人员,切实加强物品管理。
25.关于“购买公务赠送纪念品未入账”的问题
在新修订的《厦门市贸促会财务管理制度》中增加公务礼品采购管理内容,制定并严格执行公用物品仓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赠送纪念品管理,坚决杜绝“购买公务赠送纪念品未入账”的问题再次发生。
26.关于“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处理”的问题
一是2019年10月全额收回代垫职业见习生实习补贴2.18万元。二是向市财政全额上缴2017年之前预提工会经费结余2.07万元。三是全额完成理论进基层示范点补助1.03万元的支出。四是挂账的回拨党费0.41万元,已使用0.09万元,剩余0.32万元已全额转入新开设的党费专户。
27.关于“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重申固定资产盘点规定,要求会机关及下属单位每年清查盘点一次实物资产,盘点结果形成报告上报会党组。二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内容。三是委托第三方对市贸促会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向会党组报告盘点情况。
28.关于“厦门国际商会赞助财物管理风险较大”的问题
一是清理赞助物资筹集及使用情况,形成书面说明。二是清点违规将部分赞助物品变相用于福利发放的情况,清退相关费用14306元。三是加强捐赠物资管理,厦门国际商会将结余捐赠物资补登入账,制定实施《厦门国际商会公益捐赠管理办法》,并对库存物品进行核验。四是对问题涉及的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办公室主任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29.关于“商事法律中心违规收费”的问题
一是责成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组织专项自查,并形成报告上报会党组。两项违规收费已于2017年7月和2019年8月停止。二是督促中心再次组织学习相关收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管,并到中心实地开展检查,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三是追究相关责任,对中心负责人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30.关于“厦门国际商会和商事法律中心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将下属单位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并到下属单位实地检查,指出存在问题,要求限时整改。二是制定《厦门市贸促会对下属单位经费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和规定。三是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向会党组报告年度财务相关情况。
31.关于“厦门国际商会公务接待开支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厦门国际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审批、接待报销等内容。二是组织商会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商会各项管理制度。
32.关于“商事法律中心存在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巧立名目乱发补贴等问题”的问题
一是清退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232.4元。二是清退违规报销的餐费2656元。三是加强中心财务管理,修订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四是对中心负责人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对中心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3.关于“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问题
一是主动自查自纠, 2016年后年度工作总结等事项均经党组会研究通过。2019年6月修订并以党组名义印发《中共厦门市贸促会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议事决策范围,坚决杜绝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二是坚持党组会前提交上会议题报告单的做法,加强对上会议题的审核、把关。
34.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主动自查自纠。2019年6月修订印发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2019年11月召开党组会确定必须提交党组会集体研究的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产处置标准。二是形成关于党组工作规则备案的报告,将《中共厦门市贸促会党组工作规则》和备案说明报送市委备案。
35.关于“领导不力,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主动自查自纠,2018年后党建重大工作事项均经党组会研究确定,2020年会党组在每月常态化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的基础上,上半年已2次重点听取党建专题汇报。二是制定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完善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严格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等工作的检查落实。三是完善关于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制度方案,2019年11月以来开展各层级廉政谈话15次。四是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活动,2019年11月以来累计参加支部活动23场次。
36.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积极开展相互批评,共提出36条批评意见。二是党总支指导各支部召开“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认真制定、落实组织生活会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报告,在职三个支部党员之间提出相互批评意见58条,各支部共梳理问题10个,提出整改措施10条。
37.关于“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功能弱化”的问题
一是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文件,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二是通过线上与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功能,并加强线下党建活动的策划组织,明确活动目的,丰富活动形式。2019年11月以来,累计组织党建活动23场次,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参与社区疫情防控达115人次。三是党总支认真指导督促第二党支部做好健全“三会一课”台账、策划组织“主题党日”活动等工作。四是党总支检查督导各支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落实不到位和流于形式等问题。
38.关于“破格提拔干部未征求上级组织部门意见”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进一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二是全面自查2014年以来干部选任工作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程序,严格落实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报批或征求意见的具体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四是对办公室主任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39.关于“干部选任程序缺失和倒置问题并存”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进一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二是全面自查2014年以来干部选任工作情况,补充填写5名在职选任干部的《干部档案审核登记表》,并对另外3人次干部选任存在问题进行相应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程序,明确规定在考察环节中“凡提四必”的具体程序。四是对办公室主任结合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对组织人事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40.关于“讨论决定干部选任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并进一步熟悉、掌握《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守则》等有关文件。二是主动自查自纠, 2016年8月份以来,会党组集体研究干部选任时均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没有再出现此类问题。
41.关于“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并进一步熟悉、掌握《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二是指定专人加强对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预审、把关,确保每个新提任干部撰写的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均符合要求。
4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六大纪律新规,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意识。三是完善市贸促会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抓好团组行前外事纪律教育,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
43.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审批在职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二是完善并发布市贸促会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增加“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的相关处理办法”。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应管尽管,应缴尽缴,管理到位。四是对因私证件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未按规定时间上交因私证件的当事人视情节不同对3人进行批评教育、2人进行提醒谈话。
44.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薄弱”的问题
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做好人事档案管理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二是全面梳理会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查找、补充各类档案材料(含说明材料)19份,重新审核、认定干部人事档案2份。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45.关于“在经常性专项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的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进一步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二是重申预算支出管理相关规定。三是对2020年1-6月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此类问题。
46.关于“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厘清费用归属,严格禁止市贸促会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责任意识。三是排查市贸促会在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列支费用的问题并整改,清退违规报销的接待费用2656元,巡察以来,没有再发生此类问题。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47.关于“专业委员会建设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编制《厦门国际商会专业委员会(产业委员会)五年发展规划(2020-2024)》。二是设立商会文化(影视动漫)产业委员会。三是提出设立商会金融服务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
48.关于“企业服务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
一是加快会员发展速度,2020年上半年新发展厦门国际商会会员企业264家。二是加大中小会员企业服务力度,在商会秘书处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做好建立商会中小企业数据库、促进对接交流等专项服务。三是加大中小企业走访调研力度,2020年以来已重点走访43家中小企业。四是进一步扩大经贸摩擦预警信息覆盖面,已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180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移交的1个问题线索高度重视,针对反映的具体线索,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已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突出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把严的要求、实的措施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带领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
(二)强化问题意识,进一步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整改初心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审视整改结果,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巩固推进的事项,要结合实际细化阶段性要求,不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一抓到底,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坚持把抓好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加强源头管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入查找制度盲区与工作漏洞。对集中整改期间已经建立的各项规定,坚决抓好贯彻执行,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各级要求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廉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四)转化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贸促事业发展
把深化巡察整改与提升贸促工作融为一体,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贸促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把高标准严要求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以深化机构改革为抓手,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坚持抓招商促发展,积极助力做好“六稳”工作,把优势做强,把特色做足,把服务做好,不断放大贸促功能与作用,奋力开创新时代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厦门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218806;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99号普利花园大厦13楼办公室,厦门市贸促会,邮政编码:361004;电子邮箱:xiamensub-council@ccpit.
中共厦门市贸促会党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