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贸促会关于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泰国)项下原产地证书申办事项调整的通知
文章来源:厦门市贸促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8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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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中国贸促总会通知,中国和泰国双方海关定于2021年7月1日起针对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共同接受电子签章使用。为进一步便利企业申办证书,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我中心自2021年7月1日起对贸促会中国-东盟自贸协定(泰国)项下原产地证书实施全面电子化 签发,为企业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证书样式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厦门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