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从事的是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和低碳环保设备生产与应用等5个领域的工作,并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就有机会获得厦门市的循环经济财政补助。
记者获悉,2013年厦门市循环经济财政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企业应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经发局环资处。
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11年(含2011年)以后动工建设,至2013年建成或基本建成的。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后具有显著的节水、节材等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
另外,已获得国家或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12年已获市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申报。(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