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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1家企业获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 将获奖励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07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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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中小在线网讯(记者 李国荣)近日,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公布了福建省第三批省级创新型企业名单,全省共有89家企业获认定,其中我市有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列入名单。

  记者获悉,2006年,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国资委 、省总工会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组织申报首批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通知》,启动了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采用“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优先在在国有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中选择。申报企业需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在5%以上。

  经过两年多的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2009年,按照《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闽科政〔2006〕73号)的部署,我省四部门制定了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并联合组织专家开展了评价工作,从第一批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中认定了首批“福建省创新型企业”。

  截止目前,记者从公布的名单了解到,我市共有12家企业获“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20家企业获“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认定,获认定的企业将获得相关部门的科技经费的后补助奖励。

>>相关通知

      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创新型企业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