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非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和出租车价格将与油价联动。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我省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方案,非农村道路客运以2012年3月20日我省公布的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7.74元/升作为基数价格。当我省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每上调或下调1元/升,客运票价相应加收或减收0.01元/人公里燃油附加费;当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低于8.74元/升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出租车则以各市、县调整运价时所确定的93号(Ⅱ)汽油价格作为油运价格联动计算基数。扣除财政补贴后,油价每上调或下调0.90元/升时,每趟次可相应加收或减收燃油附加费1元。扣除财政补贴后,油价比基数价格上调不足0.90元/升时,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当每趟次加收燃油附加费接近或达到3元时,各地要调整起步价或调整运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