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达威)在应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辅酶Q10337调查案中终裁获胜,成为我市首例应诉美国337调查并胜诉的案件。
据记者了解,337调查比反倾销、反补贴更具杀伤力,近年来被作为贸易保护手段频繁发起,并因应诉费用高、难度高使被告企业望而却步,此次厦门金达威胜诉将为我市企业应诉类似案件起到可贵的示范作用。
2011年6月17日,日本Kaneka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厦门金达威等数家公司在美国国内市场销售及出口到美国的辅酶Q10产品及其制作方法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2011年7月14,美国ITC发起调查。2012年 9月27日,本案的主理行政法官发布初步裁决令,裁定厦门金达威没有侵犯Kaneka的专利、没有违反337条款。2012年11月29日,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辅酶Q10在337调查案所作的最终裁定中,厦门金达威终裁获胜,即不侵犯日本Kaneka公司在美国注册的340号专利所声称的权利要求,没有违反337条款。
据了解,厦门金达威作为我市的一家上市公司,是全国辅酶Q10出口量最大的企业,同时也是全球最大辅酶Q10生产厂家之一。2010年出口额达2300万美元,占全国辅酶Q10产品出口总额比重超过40%。因此本案对厦门金达威辅酶Q10产品在美国市场的保有和拓展至关重要。据了解,案发后厦门金达威在商务部、厦门商务局的指导、帮扶下,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人民币积极应对。在应对337调查过程中,厦门金达威的品牌形象得到进一步树立,终裁胜诉将让厦门金达威更迅速地扩大辅酶Q10产品的产能和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