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经贸委对自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新增使用“出口通”、“淘宝商城(天猫网)”将予以首年服务费资助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全省共有67家企业新增使用“出口通”,237家企业新增使用“淘宝商城”,其中厦门共有14家企业名单在列。
去年,为促进我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扩大产品销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对新加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服务费等予以资助的通知》,从2011年省级工商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福建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使用阿里巴巴旗下“出口通”、“淘宝商城”服务和开展闽货电子商务推广活动。
《通知》要求申报企业是在12月26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新增使用“出口通”、“淘宝商城”服务的我省工业企业,2010年或2011年企业总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且有向统计部门报送月度统计报表。
《通知》规定,对新增使用阿里巴巴“出口通”服务的企业,每家给予1万元首年服务费(会员费)资助,拟资助100家企业;对新增使用“淘宝商城”服务的企业每家给予2万元首年服务费资助,拟资助450家企业。
记者从公示资料获悉,我市有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超金鸿模具工贸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得新增使用“出口通”的一万元补助,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太阳圣雨具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获得新增使用天猫(淘宝商城)的两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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