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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落地 厦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明年元旦实施
文章来源:厦门中小在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27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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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经发局举办《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颁布施行座谈会

    厦门中小在线讯(记者 陈芸满)历经三审并最终在10月25日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25日,市经济发展局组织召开《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座谈会,邀请市政府各职能部门领导、相关专家学者及企业代表,共同探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问题。

 

    座谈会现场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为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我市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吸引外资和“大项目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人们对发展中小企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中小企业行业众多,数量庞大,情况复杂,扶持措施存在局限,使得在体制机制上缺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保障。中国民主建国会厦门市委员会白雪卿副主委、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马明炬副主委、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范清华副会长、厦门市政协经建委关琰珠处长、厦门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副主任谢启标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陈善昂副教授等代表认为,《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十分及时,是法律的进步,特别是在今年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条例》的实施必将成为我市9.9万户中小企业发展的强劲推动力,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专家学者指出,希望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能够尽快出台,确保《条例》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让广大中小企业真实感受到《条例》对他们的帮助。

    参与本次座谈会的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分别从各自部门职能出发,表示将在明年的工作中,紧紧围绕《条例》有关规定,出台相应措施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据市财政局徐元元副处长介绍,今年厦门市经发局会同厦门市财政局修订出台《厦门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扶持政策,都具体响应了《条例》中有关融资促进的规定。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李闽豫表示,作为厦门市中小企业之家,中心在未来工作中将极大地促进《条例》发挥作用,第一,中心将做政府的传声筒,举办系列政策宣讲会,迅速将《条例》带给全市九万多家中小企业;第二,中心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明年将建立一个两千多平方米的服务大厅,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三,在明年工作中继续发挥中小企业助推器作用,通过举办系列公益培训、组织企业参加展览、协助企业申报项目等工作帮助中小企业逐步发展;第四,发挥好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的作用,吸纳更多的协会加入服务联盟,通过协会更快地宣传贯彻《条例》。

    作为《条例》直接受益者,厦门闽光电气、厦门万杰隆等企业代表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条例》的出台对企业来说是件大好事,将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尽快学习《条例》内容。同时,希望相关配套措施能够尽快跟上,“让企业看得到饼,吃得到饼”。

    在座谈会的总结讲话中,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邓建华指出,中小企业的发展关乎科技创新、关乎产业升级换代、关乎城市转型,中小企业服务水平反映一个城市服务水平,他表示“中小企业是许多大型企业的发展必然阶段,中小企业与各龙头大型企业相辅相承结成完善的产业链助推产业经济健康发展”,中小企业是“幼儿园”的孩童,需要特殊照顾与关怀,《条例》的实施就是要给中小企业差别化待遇,为扶持这些小微企业不断成长为大中型企业、助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构建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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