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到,厦门9.9万户中小企业迎来政策“大礼包”,历经三审的《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于1日起实施。
记者从市经发局了解到,《条例》专设了公共服务、创业扶持、市场开拓、融资促进、创新推动、成长推进、权益保护7个专章,并从这7个方面来扶持中小企业“长大”。这是近年来我市扶持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有关中小企业政策。
《条例》有不少扶持举措具有突破性和实用性。如《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其他专项资金,除另有规定外,用于中小企业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应当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设立小型、微型企业还贷应急周转资金”;“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新型非银行业金融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这些举措,既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眼前的难题,又为未来的发展打开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