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向厦门市旅游局申报,审核通过后,高层次管理型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高层次创业型领军人才的项目将有50万至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支持。
近日,厦门市发布并实施《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大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到2020年,计划引进旅游产业高层次领军人才200名。
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旅游产业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经营管理、文化创意和市场营销等方面,能为厦门旅游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新引进人才。
《办法》中对厦门未来旅游产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急需的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规划、旅游项目投资管理、旅游装备制造、旅游电子商务、旅游创意策划、邮轮业等高端管理领军人才和创业性领军人才制定了较为详尽的引才、育才和扶持等优惠政策。其中,不仅对引进人才的包含政策资金补助,还包括对厦门现有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管理人员的“旅游高级人才孵化计划”,以及从柔性人才引智角度实施的面向国内外高水平旅游专家顾问聘请计划等,希望通过旅游人才政策的推行,确实起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人才集聚效应,从而引领和支撑厦门旅游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据悉,用人单位或个人可根据发布的人才遴选要求和标准,及时向市旅游局提出申报。
解读
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申报?
高层次管理型领军人才
高层次管理型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旅游酒店业高级管理领军人才:曾在世界排名前5的高端酒店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厦门五星级以上旅游酒店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企业年薪不低于100万元;
旅行社业高级管理领军人才:曾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百强旅行社中排名前20的旅行社或在国际知名旅行社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厦门旅行社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企业年薪不低于50万元;
邮轮业高级管理领军人才:曾在国际知名邮轮公司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厦门邮轮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企业年薪不低于50万元。
高层次创业型领军人才
同样地,高层次创业型领军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并在厦门创办和经营旅游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旅游规划人才:曾在国家甲级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从业五年以上、独立承担过4A级以上景区以及旅游文创项目的主设计师,拟在厦门创办乙级以上的旅游规划设计企业的高管人员,且企业年薪不低于50万元;
旅游项目投资经营人才:在厦门引进、策划、建设、经营总投资2亿元以上旅游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旅游装备制造业经营人才:能够带领团队在厦门创办游艇、游船、房车等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每年利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或能够策划旅游装备营销、主持旅游装备专利设计等,且企业年薪不低于80万元的人员;
旅游创意策划人才: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带项目带团队在厦门创办旅游企业,每年利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
国内旅游电子商务人才:曾在国内外旅游电子商务(年利税5000万元以上)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人员,拟在厦门从事旅游电子商务工作,且企业年薪不低于50万元的,或带领团队在厦门创办旅游电子商务企业,每年利税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
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
《办法》规定,高层次管理型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高层次创业型领军人才的项目给予50万至1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入选的领军人才,可申办“金鹭英才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厦门高层次旅游领军人才,以自选主体、自选机构的方式到国内外知名旅游高校、知名旅游饭店集团、科研院所等进行短期学术访问或挂职进修培训的,经审批后可给予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补助。
对厦门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营销总监以上管理人员、4A级旅游景区营销总监以上管理人员、5A级旅行社副总以上管理人员等实施“旅游高级人才孵化计划”,每年定期选拔、组织不少于3次的短期专题培训,培训经费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