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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13年动漫企业认定 可享5税种优惠
文章来源:厦门中小在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20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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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2013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该局产业发展处。

       今年的认定工作包括动漫企业认定、重点动漫产品认定、重点动漫企业认定。其中,重点动漫企业的认定非常严格,要求动漫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已开发生产出1部以上重点动漫产品,其动漫企业的动漫产品版权出口和对外贸易年收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此外,还必须是经省级认定机构、全国性动漫行业协会或者国家动漫产业基地等推荐的在资金、人员规模、艺术创意、技术应用、市场营销、品牌价值、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动漫企业。

  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在获得由省级认定机构颁发的认定证书后,可凭证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种上享受切实受惠。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的5-7月,省级认定机构将对上一年度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年审,年审合格的每三年更换一次证书。我市青鸟动画有限公司等8家于2010年获认定的动漫企业证书已经超出有效期,需重新更换新证书。

>>>>相关链接:

  市文广新局:关于转发文化部2013年动漫企业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