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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企去年进口先进技术、原材料等可申请贴息
文章来源:厦门中小在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20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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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发挥财政资金在扩大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宏观导向作用,我国自2007年起每年组织进口贴息工作。近日,市商务局下发通知,现开展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我市企业去年有进口符合国家鼓励进口贴息目录的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原材料、重要设备等项目可申请。

  商务部、财政部去年对《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办法》,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进口产品应当是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进口技术应当是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贴息金额以进口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进口产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列明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每年按一定原则取固定值)计算;进口技术的,以技术进口付汇凭证上的付汇金额乘以固定人民币汇率计算,其中单户企业的进口贴息资金最高为30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3月29日向市商务局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据了解,我市去年共有48家企业获得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共2502万元人民币。其中,有3家企业还是首次获得先进技术进口贴息资金,共221万元。

>>>相关链接

              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3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