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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增值税发票8月启用 厦纳税人有望年底用上新版
文章来源:海西晨报  作者:黄丹妮  发布时间:2014-07-30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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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国税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满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需要,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进行改版,同时提升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防伪技术水平。

  据了解,启用的新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将于8月1日正式启用,而老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则暂时继续使用,厦门的纳税人预计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可以与新版增值税发票见面。

  改版后的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的代码做出了调整。据悉,发票代码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货运专票由“7”调整为“2”,普通发票由“6”调整为“3”。而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一律改为“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这主要是由于营改增后,原征收营业税的服务业纳入了增值税征收范围。

  据介绍,新版专用发票和货运发票取消了发票监制章和双杠线微缩文字防伪特征,保留部分防伪特征,增加光角变色圆环纤维等防伪特征,便于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初步识别发票真伪,筑起防止利用增值税发票偷逃骗税的第一道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