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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文创产业总产值将过千亿元 好鼓还需重槌敲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8-20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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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察报告】

  8月1日,市政协副主席江曙霞率领部分港澳台侨委员,就“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委员们实地察看万仟堂艺术品有限公司、厦门福祥礼服有限公司、海峡两岸建筑设计创意产业园,分别听取发展情况的介绍,就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现状>>

  文化产业总产值将过千亿元

  近年来,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逐年提升,成为厦门经济发展中具有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2013年,我市文化产业总产值预计超过1000亿元,增加值预计超过246亿元,预计占我市GDP的比重超过8%,呈现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表现在:

  1.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平稳,新兴文创产业发展态势强劲。以发行、广告、报业、影视、演艺、印刷、古玩艺术、会展为主的传统文化产业呈现平稳发展态势。动漫网游、数字内容与新媒体等文化与科技融合型文创产业发展迅猛,已形成聚集发展态势,规模不断扩大。创意设计产业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广告设计、工业设计等行业业绩比较突出。

  2.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搭建文创产业交流合作平台。采取一区多园模式建设厦门闽台文化产业园,以软件园二期的动漫游戏区为核心区一期,在湖里老工业区改造建设核心区二期,同时整合龙山文创园、牛庄文创园、沙坡尾海洋文化创意港等我市多个已建和在建文创区。海峡两岸文博会、图书交易会、民间艺术节与厦门国际动漫节等成为两岸四地文创产业合作交流与投资交易的重要平台,并带动文化会展业和文化休闲产业。两岸电影展、厦门国际设计营商周等活动也密切了两岸文创界的联系,推动厦台文创产业对接。

  3.培育龙头文化企业,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通过重点文化企业评选,给予龙头文化企业奖金、项目补助和贷款贴息。2014年,50家重点文化企业营收总规模均值较2012年增长了77.25%,显示出良好增势。目前共有10亿以上在建项目5个,投资总额超过100亿元。

  4.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明晰。市有关部门从我市现有优势出发,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编制厦门市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规划,成功申报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厦门灵玲国际马戏城、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等富有特色的新型旅游业态。积极推动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搭建金融业与文化产业交流合作平台。

  问题>>

  文创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

  1.管理体制不顺,产业扶持政策力度不够。政府部门对文创产业缺乏准确界定和分类,文创产业管理主体不够明确,文创产业管辖范围界限不够明晰。市政府主管文化产业的职能部门是文广新局,但动漫游戏、工艺美术、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广告、文化旅游、文化产品进出口等分别由信息产业局、经发局、建设管理局、工商局、旅游局、商务局等进行管理,使得产业发展缺少统一规划,产业促进政策内容分散。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文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强,政府对文创企业孵化扶持力度不够。

  2.文创企业用地用房难,文创产业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虽然市政府对利用旧厂房、旧建筑等存量房地产资源用于文创产业发展做了优惠规定,但是没有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和用地目录,在实际工作中落实难度很大。文创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很少,融资贷款困难,政府投入、银行支持、风险投资都不足,政府给予文创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一年仅2000万,而且基本投给国有大型企业,中小文创企业很难分到一杯羹。

  3.缺乏领军型文创企业和文创人才,整体竞争力不强。我市文创产业从业人才偏少,特别是高端原创人才、管理人才紧缺,缺乏有名气的行业领军人物。文创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较低,具备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不多,产品附加值、科技含量和产业层次较低,辐射带动作用不够强,大部分文创企业还是单打独斗模式,文创产业链尚不完整,产业聚集度有待加强。

  建议>>

  培育文创产业发展沃土

  1.高度重视,完善文创产业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文创产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要理顺文创产业的管理机制和体制,做到分工明确,权责一致。要加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财税、工商、国土资源、规划、旅游、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科学制定并实施全市文创产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有效制定并落实扶持政策,不断推动文创产业繁荣发展。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文创产业投融资渠道。文创产业项目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可制定城市“闲置空间转化利用规划”,利用闲置厂房、商业用地为文创企业、创意人才聚集提供用地支持。在税收方面,可比照高科技园区的优惠政策制定文创产业优惠税收和财政政策。市财政可设立文创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文创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文创企业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创企业改制上市,引进或设立文创产业发展风险投资公司。

  3.加强载体建设,推动文创产业集聚。积极利用海峡两岸文博会、图书交易会、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展览会等平台,将厦门打造成台湾文创产品在大陆的重要展示交易窗口和两岸文创产业对接的重要平台和渠道。努力做大文创产业园区,加大宣传招商力度,提高文创产业园区的知名度。做优城市文化品位,利用旧厂房、旧仓库、传统商业街等“三旧”改造契机,通过统一规划,整合发展为文创产业园、产业带,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创产业聚集区。

  4.培育文创产业龙头企业,引进和培养文创产业人才。根据我市文创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着力培养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创龙头企业。对文创中小企业实行普惠政策,夯实文创产业发展根基。通过引进知名文创企业,吸引文创企业领军人才。积极探索建立两岸文创产业人才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文创企业联合建立文创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文创产业研发设计、经营管理、营销经纪人才。

  5.成立大学生文创产业孵化基地,重视培育青年文创企业。成立大学生文创产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等服务,吸引高校在校生、毕业生集聚入驻创业。对入驻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者,实行创业扶持计划,设立创业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对小额贷款予以贴息,给予房租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