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远的将来,在厦门,艺术品或许既能像黄金、房子一样可参与典当、抵押贷款,也能出租给商场、写字楼作为“装饰物”,产生较丰厚的收益,改变艺术品交易的单一性和局限性。
作为“海西书画名家精品秋季展”的重要配套活动,2014两岸艺术品市场与艺术品金融化沙龙,于本月18日在台湾帝门艺术教育基金会举行。参与此次论坛的嘉宾包括: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常务副教授胡志祥,上海社科院研究员、上海朵云轩集团副执行长承载,台北艺术产经研究室执行长石隆盛,台湾“艺术银行”负责人张正霖,台湾帝门艺术教育基金会顾问王金璋及海西晨报社副社长潘兴军。
本次沙龙重点聚焦两岸艺术金融合作,多位参会专家为厦门“艺术银行”发展献计献策,并带来两大参考项目。他们认为,厦门可与台湾业者合作,探寻可行的“艺术银行”新模式。
艺术品也可典押贷款
第一个方案是“艺术品典押贷款项目”。所谓“艺术品典押贷款”,是指获得政府授信的企业,以艺术品为资产典押,向民间金融机构申请符合国家限定数额的、主要用于生产的资金。而企业用于典押的艺术品,必须经第三方艺术品经营企业审鉴并出具担保,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核后,由民间金融机构按规定完成贷款实务操作。
提出这一构想的是承载。据承载介绍,这种模式的适用对象是:从事艺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有志于艺术品购藏的非文创类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模式中,企业申请的贷款资金,还将能享受“利息减免,无息或低息”的优惠,更好激发贷款者意愿。
“这种模式可以让艺术品典押变得更便利、更实惠,同时增加了艺术品流通的新渠道。”胡志祥说,更重要的是,把艺术品作为个人资产进行质押,也将打破过去“击鼓传花”的怪圈———作为资产的一部分,藏家会把艺术品放在家里一直珍藏,而不会随便抛售。
把艺术品租给写字楼
另一种方案是“楼宇物业的艺术品租赁项目”。 它是指艺术品经营企业购置的艺术品,以租赁方式供商务、公务楼宇等场所陈列,用于主题性或环境美化性展示。租赁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为减轻物业经营企业的安保压力,由艺术品经营企业为所有供租赁使用的艺术品购买商业保险。
“这种模式,主要针对艺术品经营企业及楼宇物业经管企业,会展、广告业、保险业等为从属体。”承载说,通过这种模式,能够提升不同类别艺术品,尤其是艺术品的社会知名度,同时也开拓了各类艺术品的社会流通渠道,改变政府采购、贴经费的单一流向和政府资产结构,为画廊业提供全新的商业模式。
据台北艺术产经研究室执行长石隆盛介绍,近期,台湾地区也推出了“艺术银行”新模式———由政府出资收购本土艺术家的优秀作品,只租不卖,租赁的对象为政府机关、机场、车站等公共空间。租金费率为作品购入价格的0.4%,租期为3个月至1年,租金所得将再用于支付“艺术银行”的运作成本。
“这种思路和目的很清晰,就是要让更多的创造性作品进入艺术市场,对艺术家的影响比较大,同时,也提升了民众的美学素养,活络艺术市场。”石隆盛说。据悉,之前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美国也有类似做法。
台湾帝门艺术教育基金会顾问王金璋说,真正的“艺术银行”,是艺术品能成为三大业务的主要标的,可以拿来生利息、汇款、质押、保存、做保险等,也可以拿来投资。“要做到这一点不容易,需要两岸艺术业界共同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