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后开发企业通过厦门市网上房地产的登记备案界面直接填报需变更单元的新价格,下调价格在10%以内的,无需办理价格变更,可直接网签合同;上调或下调价格超过10%的,通过系统提交后自动备案。
此外,业务办理时限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缩减为即办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