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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今年起提至610元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作者:张姗姗  发布时间:2016-01-18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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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运用并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厦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和社会救助信息共享,精准认定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

  据了解,今年1月起,我市提高民政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610元/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低收入家庭标准等都有相应提高。

  申请低保的困难群体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这是需要经过验证的。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厦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通过了验收,在试运行中,查出了7%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该平台的运用,解决了低保申请中瞒报经济状况等疑难杂症,对低保政策正确落实成效显著。

  今年,我市还将修订完善《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和《厦门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加大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困难居民的救助力度。

  此外,民政部门将开展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摸清我市相关社会组织底数,探索政府救助与红十字基金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公益性组织救助有效衔接,拓展社会救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和范围,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和社会救助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