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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金融办出台举措: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 银行“不断贷不抽贷”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张延梅  发布时间:2016-09-22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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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银行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加大对受灾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银行金融机构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积极有序进行,近日,省金融办和厦门市金融办分别联合中央驻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台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相关举措。
 
    9月19日,厦门市金融办联合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厦门证监局、厦门保监局等单位共同发布了《金融机构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把支持灾后重建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其中,《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简化接报案和理赔手续,切实提高理赔效率,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对万元以下资料齐全的案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对保险损失明确但金额短时间内无法确定的案件,先按保险预估损失的50%预赔付。对因此次台风灾害需要紧急治疗的,取消定点医院限制。要主动对接受灾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积极组织开展查勘定损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银行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加大对受灾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银行金融机构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对由于受灾导致暂时还款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和利息减免等方式,缓解受灾企业的还贷压力。
 
    《通知》还提到,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要及时开展对授信客户走访、了解受灾影响,支持个体经营户、三农项目、小微企业资金需求,恢复正常经营。另外,《通知》还要求各金融机构主动服务,降低金融服务收费。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厦门银监局、福建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福建保监局、厦门保监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就全省金融机构支持“莫兰蒂”灾后恢复重建推出了十条重大举措。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抓紧恢复灾区金融机构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对灾后重建领域的资源和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灾区金融服务,降低金融服务收费。保险业要主动靠前又好又快做好理赔工作,统筹查勘理赔资源,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做到应赔速赔、应赔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