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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颁发首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延梅  发布时间:2016-09-22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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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福建省泉州市个体工商户林丽琼展示刚颁发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当日,福建省在泉州市颁发首批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8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福建、上海、黑龙江、湖北四个省(市)先行试点,从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