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厦门前8月八大类指标呈“五升三降”,除食品烟酒类和居住类价格同比上升4.4%和3.0%外,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文娱类价格同比分别上升1.7%、2.3%、0.9%,而衣着类、交通和通信类、生活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同比则分别下降4.0%、2.2%、1.2%。
前8月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升4.4%,影响厦门CPI上升约1.3个百分点,这是造成厦门前8月CPI同比上升1.6%的主要因素。
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厦门市前8月CPI同比升幅排在第26位,在全省九设区市中列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