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而论道】(财新专栏作家 尼古拉斯•维纶)欧元区国家领导人在6月29日发表的声明中许下了前所未有的诺言,他们在开头就写到“我们肯定,当务之急是打破银行和主权国家之间的恶性循环”。
这份声明正式承认了他们打破“恶性循环”的意图,正是这个循环使较弱成员国及其国内银行的信贷条件恶化。西班牙是这个问题的典型案例。要切断反馈循环,就需要将国家层面的银行监管权和政策机构转移到欧盟层面来,即建立银行联盟。在任何危机解决战略中,这都是保全欧洲货币联盟完整性的先决条件。同样重要的是,如果无法兑现承诺,早已不相信欧元区政府能联合行动的投资者信心又将再遭严重打击。
6月声明勾画的计划列出了两个明确的步骤。首先,应该赋予欧洲中央银行(ECB)更广泛的监管权力,使它成为所有成员国“单一监管机制”的支柱。一旦这种机制生效,欧洲稳定机制(ESM),这个新成立的欧元区干预基金就可以直接对银行进行资本重组。相应的重组工具仍有待说明,但很可能会包括普通股。
这样的步骤并不令人满意。以建立永久性的基础机构(如,一个有效的单一监管机构)为起点,开展欧洲层面的危机管理行动(包括由ESM进行银行资本重组),这一行动方案看上去像个缓兵之计,忽视了现状的紧迫性。此外,欧洲领导人提出的方案绕过了建立一个可靠的银行联盟所必须的元素:比如欧洲银行业执照,决议机构和联邦存款保险。这使得政策框架并不完整。
撇开这些缺陷不谈,6月声明已经是欧洲领导人到目前为止在欧元区危机上做出的最大胆反应了。他们现在必须尽快将这一承诺转化成具体的决策。欧盟委员会已经完成了一小部分,它在9月12日时发布了一项立法提案,建议建立独立的监管机制。而在成员国进行谈判时,已经浮现出三个主要的争论点。
第一,地理边界:6月29日的声明指出,其提案的法律基础为欧盟《里斯本条约》第127条,该条例规定,新建立的监管机构将成为ECB的一部分。但一些非欧元区成员国,包括欧洲中部和斯堪的纳维亚地区的国家也可以合法地加入这一机构,而且在127条的规定中,他们对决定拥有否决权。他们理应在新的监管系统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合理地保护其纳税人的权益。尽管欧盟的一个重要成员国——英国,已经明确宣布它不会加入单一监督机制,但建立该机制的过程应尽可能地保持包容性和灵活性。
第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银行业政策和货币政策紧密相关,但说到底还是不同的。这也证明了欧洲货币联盟和银行业联盟有不同地理边界的合理性。但值得担心的是,把监管权这一政治性使命交付给ECB,可能会影响ECB引以为豪的独立性。因此监督功能应该与ECB的其他职责严格分开,使其在未来的改革进程中拥有完全的自主性。
第三,德国储蓄和合作类的地方银行所服从的政策机制不同于商业银行,而它们反对被纳入新欧洲监管机构的管理范围内。鉴于德国在欧元区内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的一些特性可能不得不被接纳。比如,可能会成立一个单独的,适用于符合足够条件的地方非商业银行的欧洲监管框架。
谈判代表还需保证,新监管机构的管理要比时运不济的欧洲银行业管理局更有效。尽管有高素质的员工,但由于其决策往往要依赖于成员国之间的外交妥协,欧洲银行业管理局的决策过程总显得笨拙粗糙。有效的管理要求能快速就争议问题做出决定,同时保证对民主体制负责。建立新体制的法律基础必须是扎实的,而且需要包含司法审查机制。欧洲领导人需要进一步进行法律讨论来确定,新机制是否符合127条及其他条约的规定。
建立欧洲单一监督机制只是解决危机和建立银行联盟的漫漫长路上的一步。让欧洲各领导人在这一点上妥协是困难的,但并非不可能。这些领导人千万不能丧失发表6月29日声明时的动力,并尽量在年底前得出最终决定。■
作者尼古拉斯•维纶(Nicolas Veron)是位于布鲁塞尔的国际智库布勒哲尔(Bruegel)的高级研究员,同时也是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访问学者
(财新实习记者 李乐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