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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需建立对等的市场准入关系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1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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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完全对等的市场准入不能达成,那么一个能够打开新的市场准入的中欧投资协定也会有助于让那些主张对华强硬的欧洲人偃旗息鼓。”

    在本周四(11月21日)的中欧领导人峰会上,中国预计正式宣布与欧盟展开投资协定谈判。对双方而言,此次谈判的难度不言而喻。欧方已要求,在负面清单方式和(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的基础上,谈判投资保护和市场准入两个方面内容。 

    位于布鲁塞尔的智库欧洲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ECIPE)研究员迈克尔·克洛(Michal Krol)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市场准入将成为谈判关键,这意味着欧洲和中国的公司应该在对方市场上拥有对等的市场准入。 

    克洛说,欧盟公司还不能完全参与到中国的交通、通讯、医疗、物流和商业服务等行业。缺乏互惠的情况,已经促使欧盟对华采取保护主义或者冲突性做法。他认为,“即便完全对等的市场准入不能达成,那么一个能够打开新的市场准入的中欧投资协定也会有助于让那些主张对华强硬的欧洲人偃旗息鼓。” 

    《21世纪》: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之前,中国已与欧盟成员国签有双边投资协议,这会构成冲突吗? 

    迈克尔·克洛:在2009年《里斯本协议》新授权的基础上,中欧双边投资协议将是欧盟第一次进行的单个投资协议谈判。 

    但与欧盟委员会不同,并不是所有欧盟成员国都赞成将投资政策集中统一化。一些成员国担心,与中国签订一个统一的双边投资协定,将会弱化成员国与中国之间业已存在的双边投资保护条款的效力。尽管如此,这个观点也已是过去时了。一个共同的投资协定计划达成的投资保护和市场准入,要比之前那些好得多。 

    《21世纪》: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强调了市场准入谈判也包含在内。中国的哪些行业是欧盟感兴趣的? 

    迈克尔·克洛:谈判中的一个关键部分就是市场准入。这是建立对等市场关系的努力,这意味着欧洲和中国的公司应该在对方市场拥有对等的市场准入。这样的对等关系应该建立在改善中国的市场准入,而非一些人建议的,降低欧洲的开放度。 

    欧盟公司还不能完全参与到中国的这些行业里:交通、通讯、医疗、物流和商业服务业。缺乏互惠的情况,已经促使欧盟对华采取保护主义或者冲突性做法,尤其是我们在中欧太阳能争端上看到的,以及已经潜在的针对中国电信产品的调查。 

    即便完全对等的市场准入不能达成,那么一个能够打开新的市场准入的中欧投资协定也会有助于让那些主张对华强硬的欧洲人偃旗息鼓。 

    《21世纪》:对政府来说,市场开放可能威胁到竞争力尚不足的国内产业。利弊如何平衡? 

    迈克尔·克洛:对中国来说,再次进行结构改革是必须的,特别是要通过经济改革,推动中国走上消费驱动的增长模式。现在,这些行业被国有和国家运营的公司所主导。如果中国要开辟不同的增长模式,那么这些行业就需要改革。普遍认为的是,投资障碍的减少将有助于增加生产力、就业和资本配置。 

    向新投资开放也会有利于中国走出去的利益。到2020年,中国对欧盟的直接投资预计增长十倍,达到2500亿-5000亿欧元的规模。 

    对于外国直接投资,欧洲并不像它所骄傲的那样开放。在一些行业还是有限制;一个领域对政治依赖得越多、受国企影响得越深,投资限制也就越多。中国在能源、基础设施、电信等领域拥有投资传统,就更应该反对歧视、确保市场准入和投资保护。 

    《21世纪》:中欧之间的沟通合作平台很多,但效率似乎不够。双边投资协定能起到什么作用? 

    迈克尔·克洛:中欧自由贸易协议还没有提上议程,《伙伴和合作协议》已经丧失了吸引力,高层经贸对话也没能建立起好的平台来解决问题,中欧领导人峰会不是不重要,不过变得更事务性;而谈成一个新的投资协定就能够给双方指明目标和道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