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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机构先行 旨在“去地方化”
文章来源:财新网  作者:张姗姗  发布时间:2014-12-30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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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刘贵祥为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为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此外,四位巡回法庭副庭长也同时获得任命。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落地实施。

  两个巡回法庭的庭长均由最高法院副部级专委兼任。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巡回法庭将负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12月29日,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深圳,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沈阳。两个巡回法庭将于2015年初受理、审理案件。巡回法庭的法官来自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各业务庭选派,按一定时间轮流派驻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根据相关法规,中国现行四级法院体系中,每一级法院都可以进行巡回审判,但并未作为一项制度来实施。

  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告诉财新记者,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并非在组织层级上新设一级法院,是符合中国现有法律规定的。最高法院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实现其职能的一种方式,日后主要承担跨省民事、刑事以及行政案件的审理,能够让审判活动更加独立,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去除地方干扰的作用。

  《南方日报》报道,广东高院院长郑鄂透露,深圳的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将在下周挂牌,管辖区域为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区。截止目前,最高法院两个巡回法庭的管辖案件类型、运作模式等细节尚未对外公布。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设立巡回法庭是实现跨区域司法管辖的改革路径。

  王锡锌介绍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司法去地方化”的改革是主要通过省内人财物统管来实现的。这种改革需要更进一步向前拓展,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实际上是“去地方化”改革的升级版,使得改革可以突破省级层面,也让“司法去地方化”的范围更加扩大,“去地方化”的体系更加系统、更加完善。

  另外,王锡锌认为,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设立将成为未来法院审判权国家化的试点,逐步探索,积累经验。未来法院与行政区划的分离是改革的趋势。

  “新的机构设立后,主要干什么,管哪些事,都是很关键的。”对此,王锡锌提出,明确设立巡回法院后的案件管辖范围是很重要的,目前巡回法庭管辖一审案件、二审案件的范围尚不清晰,未来需要在程序上加以明确。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多次表示,要加快组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尽快设立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这些内容正在逐步实现。

  直辖市内跨区域法检两院首度挂牌

  12月28日,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上海三中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上海三分检)成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同时正式挂牌。三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

  上海三中院依托上海铁路运输中院设立,与同时组建的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个机构”,将依法管辖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上海高院副院长吴偕林任上海三中院院长,同时兼任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铁路运输中院院长。

  上海三分检依托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设立,将通过指定管辖集中办理跨行政区划的案件。上海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陆建强担任上海三分检检察长、上海市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两名副检察长谈信友、高孝义均出身铁路检察系统。

  王锡锌认为,上海三中院、三分检均依托原有铁路法检系统设立而成,是本次司法改革混合多重改革目标造成的。铁路法检系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与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规律不相符,是应当及时进行改革的。这次对于铁路法检的保留是改革的一点瑕疵。

  另据财新记者了解,北京四中院将于近期成立,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2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吴在存为北京四中院和北京铁路运输中院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任命张幸民为北京检察院第四分院、北京市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吴在存曾任北京高院副院长,张幸民曾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据最高法院介绍,目前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将只在直辖市试点。

  王锡锌认为,京沪两地设立跨区域法检的意义在于打破原有“按片划分”的案件划分格局,进一步解决“司法地方化”的问题。司法层级与行政层级的高度匹配就可能带来地方行政力量对司法活动的干扰。目前中国司法系统存在于行政系统高度对应的组织架构,“这种高度对应实际就是一种行政化。”

  王锡锌说,未来法院管辖划分的趋势是以案件类型来划分,而非行政区划。他提出,无论是巡回法庭还是京沪两地的跨区域法院检察院,都应在设计之初慎重考虑其功能和定位,要有整体和全局的概念。“司法改革是好事情,要勇于改革,但也要慎重,要明确目标。”

  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

  12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至此,北上广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均已成立。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6月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决定在“北上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并已开始审理案件。12月16日,中国内地第二家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在广州挂牌成立,并于21日正式受理立案。

  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的知识产权法院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北京以审理行政案件为主,兼顾民事。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则主要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以行政为辅。广州知产法院将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管辖广东省内除深圳市以外各地的相应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大多比较复杂,具有较强专业性。王锡锌说,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的知识产权法院各有侧重是综合考虑了案件特点与地域特征的,有诉讼便利化的考虑。国家商标局、版权局、专利局均在北京,大量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会集中在北京,因而北京的知识产权法院的确应该更加侧重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