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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快的合并后的疑问:取消补贴与垄断质疑
文章来源:和讯科技  作者:张姗姗  发布时间:2015-02-15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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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2015年情人节成就了两个移动叫车端的“冤家喜事”,滴滴和快的正式宣布合并,新公司将实施Co-CEO制度,滴滴打车CEO程维及快的打车CEO吕传伟同时担任联合CEO。两家公司在人员架构上保持不变,业务继续平行发展,并将保留各自的品牌和业务独立性。

    补贴:回应暗示将取消补贴

  对于两家公司而言,无疑是一件“喜事”,在争夺移动打车市场的“南北战争”阶段。双方都以“烧钱补贴”为对标筹码,从2014年初整整一年的时间,双方都付出了几十亿的资金代价,但仍未分出伯仲。所以这样的“和亲”形式作为终结,不管是快的、滴滴还是背后的两大财主阿里巴巴、腾讯都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对于合并后是否会取消打车补贴,和讯科技也询问了快的方面,对此给出的回应是,“一段时间内针对性的补贴依旧会存在,因为市场非常大,培育新的用户和市场仍旧需要一定的成本。”

  不过,快的方面随后又表示,“用户的核心需求并非是补贴,而是能够方便快速打到车,完成自己的出行需求,未来我们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产品和技术上。”

  无疑,不管从此次合并的主要驱动,以及商业的角度来考虑,取消补贴已成必然。

  行业垄断:市场比例小 不存在垄断

  另外,关于行业垄断问题,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较大企业通过并购导致市场上竞争者减少的行为,应进行事前强制申报。《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为《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之一,该规定要求具备以下两个中任意一条的,在并购前应该向商务部主管部门申报,否则不能进行合并: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对此,快的滴滴方面回应和讯科技表示,“城市出行这个市场非常大,我们在其中只占到非常小的比例。行业参与者也非常多,所以不存在所谓的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