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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开放开始“接地气”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张姗姗  发布时间:2015-06-08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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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81号),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方案》提出,将发挥北京市服务业的比较优势,率先推动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扩大开放,同时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带动服务业整体转型升级。

  “相比其他地方,北京市关于金融服务领域开放的内容显然更加具体细化,对于主体和开展业务的范围要求更为明确,这确保了开放措施能够扎实落地。”在谈到北京作为全国首个服务业开放试点城市时,民生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少君对金融领域的开放内容作出了上述评价。

  百姓看得到的变化

  “未来3年里,老百姓(603883,股吧)在选择银行的时候也许会看到一些新的面孔。”李少君指出,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中,关于金融服务领域主要对金融机构的主体和业务内容进行了开放和尝试。在银行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便利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使外资金融机构和民营资本在平等的市场环境下提供金融服务和参与市场竞争。

  而让北京老百姓切身体会更深的应该是在每日面对的与金融相关的业务方面,尤其是商业保险对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的补充。《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提出要积极发展保险业务,支持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另外,《方案》还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品种,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在京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支持在京商业银行发行创新型资本工具补充资本。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北京生产性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777.5亿元,其中金融、信息、科技三个行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合计超过70%。这也是北京敢于在金融领域先行先试,扩大开放的基础和信心所在。与上海自贸区内强调“区内境外”的金融开放不同,北京市利用其服务贸易优势,立足于现有监管体系的开放更“接地气”也更易操作。

  金融“走出去”正当时

  随着金融服务的快速增长,金融企业“走出去”成了一个“必考”的命题。北京市在此次《方案》中提出要“推动金融市场向国际延伸,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有实力的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并购等多种渠道开展境外业务,适时引导证券等金融机构到境外开展国际业务”,正是给金融机构“解题”的提示。

  李少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加快“走出去”步伐并非偶然,主要因素是国内制造业“走出去”以及人民币国际化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加大,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不断发展壮大后,通过并购或在海外开设分支机构具备了“走出去”的能力。可以说金融机构赴海外开展业务是大势所趋,但如何适应属地金融监管,结合优势业务拓展海外市场并可持续性地发展是摆在所有金融机构面前的问题。“《方案》中强调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前提下的"走出去"正是为了防止企业盲目地、"一窝蜂"式地往外走。”李少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