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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文章来源:市场导报  作者:杨瀚  发布时间:2015-07-14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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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以及浙江省、宁波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重点抓好中央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在此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积极探索实现“宽进严管”的路径、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释放市场活力,体现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落实“宽进”各项举措,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根据宁波市场主体多、投资创业活跃的区域特点和需求,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周密安排,确保每一项“宽进”措施落到实处,发挥效用。

  1.“实缴”改“认缴”,全面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落实注册资本登记改革,除国务院公布的银行、证券等27项暂不执行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外,其他全部都已实行实缴改认缴登记,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所有公司制企业免收验资报告,并取消非货币出资比例限制,有力降低投资创业成本,按原先每家公司制企业平均3000元计算,仅此一项就为新设立公司减免了1亿余元的费用。

  据统计,实缴”改“认缴”有效激发了创业热情,宁波市市场主体呈现较大增幅,自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已新增公司44448家,占全市所有公司制企业的16.93%,新增注册资本1963.35亿元,较同期增长了61.65%。从宁波情况看,投资者较为理性,没有出现较多注册资本过大或过小、认缴期限过长的情况。

  2.“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积极推进前置改后置的改革工作。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要求,全面梳理工商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执行国务院取消的152项前置项目,在此基础上,发布《宁波市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参考目录》、《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后仍实行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制的行业参考目录》,形成了《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汇总表》,指导全市前置改后置审批工作,确保全市市场主体都能及时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资格,市场主体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截止目前,已办理前置改后置22133户,涉及前置项目数23430项。

  3.放宽住所登记和名称登记条件,稳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

  去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代拟并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宁波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办法》,大幅度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放宽全市创业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相关证明文件要求范围,明确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监管责任,对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制,对申报材料全部实行形式审查,允许企业实行“一照多址”、“集中办公”、住宅商用和“商务秘书企业托管”,有效地解决了全市市场主体在住所要求方面的问题。

  根据社会各界对推进名称登记便利化的要求,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原则,出台了 《关于推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放宽市场准入、简政放权、促进转型升级和品牌工程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十项服务全市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企业名称登记条件、经营登记范围登记条件进一步放宽。截至目前,全市新设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增幅达到77.2%,远高于全国50.03%的增幅,也高于第二产业企业数量50.8%的增幅。其中,新兴产业增幅尤其显著,新设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增幅达128.5%,远远高于全国同行业32.7%的增幅;新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企业和新设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增幅,分别达到89.3%和99%。

  4.以“网上注册厅”系统为载体,大力推行登记注册便利化和全程电子化。

  自2012年起,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探索运行网上登记,自行建成 “网上注册厅”系统。通过该系统,全市企业申请名称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可办理。多年来,特别是去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由于网上申请核准名称的便利性,在公司注册量爆发性增长时,有效应对了大量的申请登记需求,受到了广大企业的高度肯定。目前为止,该系统已累计受理网上名称申报10余万条,核准“宁波”名称27735件,通过现场、电话、网上咨询登记和改革信息的总量达到7.5万次。目前,正在探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

  探索“严管”路径方法,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在 “宽进”的同时,抓好“严管”各项工作,以信用监管和查处打击为抓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1.贯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全局加快转变监管理念、增强服务创新意识,利用民个协会网络和公益广告平台,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企业年报和抽查公示的制度要求,让“严管”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加强对系统内部工作推进的考核和通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带队督查年报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市共有169864家和202645家企业分别完成2013年度和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分别占应报送总数的91%和90%;已有271524户和328403户个体工商户分别完成2013年度和2014年度报告,均完成84%;有37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2014年度报告,占78%。

  2.坚持随机抽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开展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抽查。

  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通知要求,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就如何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管模式,开展前期试点和调研活动,出台统一的市场监管抽查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职责,把握重点环节,规范办案操作流程等,既抽得公平公正,又查得透明高效。

  今年以来,又对随机摇号产生的全市2311家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情况进行抽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57人次,在2月10日前完成了对全部2311家企业的检查任务,其中检查结果正常2045家,占应查企业总数的88.49%,另有266家企业未按规定公示信息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经执法人员检查确认后,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限时整改,并做后续处理。6月初,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对2789家应当即时公示出资信息的公司开展抽查活动。各地认真做好抽查信息录入与处理工作,目前已依法将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112家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万余家因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13、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的企业即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完善对“失联”企业管理,制定出台《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规程》起草工作自2015年1月启动,结合首次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实践工作和宁波市在企业监管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性文件,于6月1日起施行。《规程》的制定充分把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统一执法标准”三个原则,坚持以企业为本,兼顾基层的实际情况和防范履职风险要求,明确了失联企业具体分类,规范企业检查具体要求,设计经营异常名录操作流程,统一各类文书的格式内容,对提升企业监管和服务水平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并积极与市人民银行、市招投标中心等相关部门联系与沟通,主动推送或抄告强化公示信息与经营异常名录的应用,扩大新制度的社会影响力。此规程已经成为省工商局操作指南的蓝本,也被全国各地借鉴。

  4.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嵌入,将信用监管要求体现在执法监管中。

  根据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管反映的问题,加大以行政处罚信息为重点的企业信用信息排查和公示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紧紧盯住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工程等重点领域,商业贿赂、侵犯商标专用权、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重点行为,强化规范和打击,始终保持严打严查的高压态势,使企业不能失信、不敢失信。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10日-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排查和公示的专项行动。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时间内,全市范围内共有933家市场主体受到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仅限工商部分)累计969次的行政处罚。截至6月30日,已由宁波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推送公示,公示完成率100%;39家企业在系统中向社会公示了受工商处罚的情况,另有347家企业收到了责令改正通知,被要求限期向社会公示。另外,还对全市407家受限法定代表人兼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进行排查,已对其中的336家进行了责令改正,另有41家企业主动办理了变更登记。

  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在改革中体现“宁波”特色和成效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宁波实际,既重视商事制度改革各项规定动作的实施落地,又抓好自选动作的同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改革总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1.探索开展简易注销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安排,宁波市年初被确定为全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四个试点地区之一。目前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已获国家工商总局批复(工商企注字〔2015〕60号)同意,于6月1日起在全市正式开展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同步下发了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操作规定》、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各类文书和示范文本。试点内容主要是简化了企业注销程序、材料要求和流程设计,办理环节由原来8个减少到2-3个,提交材料由9项减少为5项,办理时间由原来近2个月缩短为可当场办理,据统计,一个月来宁波全市有近400家企业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并在外网上进行了公告。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同步起草了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目前正拟上报国家工商总局批复。

  2.有序推进全市“三证合一”。

  今年初,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审管办一起共同起草了《关于全市同步推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拟推动全市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并作出相关制度和流程设计。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7号),在全省部署开展“五证合一”工作,实现工商、质监、国地税、人力社保、统计五部门共同发证。目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正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为全面推行“五证合一”工作做好各项准备。目前全市已经有奉化、海曙等地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率先开展“三证合一”工作,进展良好。

  3.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一周年宁波成效评估。

  2015年3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在对1500户新设公司入户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发布《商事制度改革一周年宁波成效评估报告》。对宁波贯彻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的主要工作成效、新登记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及大学生自主创业对商事改革的评价反映、改革过程中需要重视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既总结展示了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效,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了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提供了有效参考。《报告》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局长和刘玉亭副局长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