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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普法”的新常态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作者:杨瀚  发布时间:2015-08-12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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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1986年开始,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一个制定周期。

  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规划启动之初就曾提出突出学习宪法、深入学习法律、深入开展教育、促进法律法规等十项任务,同时“六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五年过去,“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到了全面总结验收的时候。日前,深圳市福田区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推进法治城区建设进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普法新思路:

  首个“民间普法咨询智库”

  为适应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新任务、新形势变化的需要,今年6月,深圳市福田区组建了首个“民间普法咨询智库”。

  福田区司法局介绍,成立福田区普法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普咨委”),是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整合社会资源,推出运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创新完善普法决策机制。

  福田区首批普咨委成员由社会各领域尤其是法律、媒体、出版、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组成,这些委员来自不同的领域,根据自身的专长和经验,为参与福田区政府在普法方面的“顶层设计”提出“独立意见”和“专业指导”。

  6月12日,作为福田区普法领导机构的“智库和智囊团”,首批8名普咨委成员,接受了福田区普法办颁发的聘书,普咨委通过特有的功能和作用,帮助提升辖区整体普法工作品质。

  作为首个“民间普法咨询智库”,在成立之初就明确了他们的功能和作用。一是决策咨询。主要是参与普法规划,提升普法规划科学性。二是项目策划。参与重大普法项目策划,为项目筹划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三是专业指导。结合委员个人的专业特长,对重大普法活动进行专门指导。四是效果评估。对全区各街道、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规划、计划落实情况,“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等进行独立评估,形成第三方评价意见,强化对普法工作的外部监督。

  普法新机制:

  “谁执法谁普法”联动工作责任制

  今年年初,福田区推出五项举措,在深圳市率先建立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无缝衔接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促进社会化大普法格局的实质落地。一是建立工作考核通报制度。二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查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评价“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效。三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执法告知制度。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为了使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福田区举行了专门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会议暨责任状签字仪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普法不再是相关执法单位的附带性、衍生性工作,而成为一项基本的、和执法同样重要的职能工作,从而促进社会化大普法格局的实质落地。

  执法机关通过“以案释法”,能让普法的效果更凸显。执法机关对执法对象、执法内容、执法当中存在的问题最了解,他们根据生动具体的现实案例开展面对面说法、普法,更具针对性、及时性、亲和力和有效性,更容易让民众接受,从而慢慢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如交警部门宣传交通法规,税务部门宣传税法,劳动保障部门宣传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执法者来说,“边执法,边普法”有助于让执法者吃透执法依据的内在原理,从而更准确地执法和解释法律,让执法过程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公众的审视,推进文明执法。

  这项机制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执法中的引导、规范和服务的基础性作用,促使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实现在执法过程中的法治宣传教育的流程化、规范化、同步化,倒推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提升普法和执法效果。

  普法新探索:

  “新雨计划”面向“小公民”

  福田区不仅强调“法律进机关”,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对于青少年的普法也是毫不懈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中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六五”普法规划也明确提出,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以在校学生为主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任重而道远。

  据统计,深圳市福田区现有中小学生约15万名,但是随着全民普法教育的逐年深入,传统的校园普法模式逐渐暴露出了一些缺陷,“灌输式”的教育影响了普法教育的效果。

  福田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情况,经过研讨论证,确定联合区教育局、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委托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类社会公益组织——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合作开发“新雨计划”项目,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创新探索。

  福田区司法局的领导表示:我们希望做出有情怀的普法课、受欢迎的普法课。2014年,“新雨计划”开始推进。项目组向福田区3所中学发放了233份法制课调查问卷,并对红岭中学和益强小学的学生开展了两次实地访谈,召开了有公立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和德育老师参加的座谈会,倾听学校、家长和学生对普法的需求后,制定了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新模式的方向。

  该项目把法治教育与“小公民”教育相结合,以素质培养、价值观培养和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专业普法志愿者和法治知识课程进校园的方式,打造参与式、互动式、启发式课堂,让中小学生更好地树立法律和规则意识、了解实用的法律常识和掌握公共参与的技能,从而实现增长知识、培养独立思考能力、提升参与技能、培养积极的人生态度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为了保证普法课程的新颖、有趣和实效,“新雨计划”专门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点评和辅导,精心打磨进校园的课件和教案。

  而福田区五千多名专业律师成为普法师资队伍的有力补充,这些律师不但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新雨计划”项目共吸引了100多名志愿律师参与,开发完成了20多门主题课程,在多所学校进行了50多场试讲活动,打造形成了“新雨计划”首批进校园的律师团队。

  根据小学生、中学生不同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北京市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蔡华律师讲授的《宠物不得入内》,通过模拟的不同场景和情形,引导孩子们认识规则,思考什么是好的规则;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曾迈律师以卡通人物“APPLE”为主人公,通过一个个日常生活小故事,让法律知识贯穿于整个故事情节……在授课的现场增设“一对一问答”互动的环节,通过、启发式教育使小学生们学法更具趣味性,也让原本枯燥无味的法律课增添了阵阵笑声。

  2014年,“新雨计划”被评为福田区社会建设“社会创新百舸行动”优秀项目,并被纳入深圳市社会建设创新项目培育计划。

  普法新空间:

  “景田法治公园”

  深圳市福田区的景田社区,原来有一座面积800平米的老旧社区公园。2014年,作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福田区政府对这座社区公园进行园林升级改造,公园也有了一个新名字,入口处一块大石头上写着“景田法治公园”。

  景田社区是广东省民主法治社区示范点、深圳市法律文化示范点,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代理为主的“法律五进”开展得有声有色。结合景田社区的法治实践,福田区在景田公园升级改造的规划设计上,就考虑融入法治文化元素,打造具有强烈特色的法治主题,提升城区法治品质。

  在公园的不同区域,分别以艺术形式融入了深圳法治发展历程、敢为天下先——深圳法治探索、古代法律格言、说法解字、弟子规节选等古今法治文化元素。

  30多年来,深圳法治建设“起步、探索、发展”,与法相关的文字起源与内涵,图文并茂的弟子规,古代名人的法律格言,园区将这些内容以石刻、石雕、石板、灯柱的形式,用传统与现代、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展示着中国法律的智慧和法律哲学。

  这里是市民休闲健身的地方,同时也如游园的老人所言,“这些雕塑、字画前经常会有人停下来看看,还有父母带着孩子一起看,一边向孩子解释,孩子说不定真会学到一些法治知识。”

  景田法治文化公园已成为福田区普法宣传的新阵地,让居民在法治文化公园休闲娱乐的同时,能真切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在不知不觉中普及了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公园已然成为福田区法治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接下来,规划设计的梅林法治主题公园也将成为深圳市民休闲娱乐与接受法治熏陶的新去处。

  不仅如此,福田区也在不断拓展新领域,建设特色“法治文化基地”。依托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的建设,“法治文化创客中心”、“法律图书馆”、公众“模拟法庭”、“法治文化走廊”、“法治城区众议汇”等特色功能板块,使福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法治文化公共产品和创意机构的孵化、培育、推广基地,成为市民接受法治文化熏陶的教育基地。

  普法新媒介:

  多点推动“微普法”

  2013年底,“福田普法”微信平台正式上线,这是由福田区司法局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运用微信新媒介,全力打造的普法微信平台。

  该平台内设普法微言、法律茶座、法律讲堂、法律资讯四大功能板块,集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于一体,运用文字、图像、微视频、语音音频等新媒体表现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法律资讯,宣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

  其中“普法微言”是创新推出的“普法脱口秀”节目,每天发送一条一分钟的微语音,通过风趣幽默的评语将纷繁杂芜的法律事件诠释得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目前为止“福田普法”共推送普法脱口秀近250条、普法图文信息600多条。

  在车站、地铁站以及政府办事大厅等处的广告屏,也在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播放公益广告的方式,宣传政府依法办事程序、预防犯罪等“锦囊妙计”,福田区称之为“微广告”。

  除此之外,微动漫和微电影也是“微普法”的方式之一。各普法单位开展了“形象普法”,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制作短小精悍的法治动漫作品,如“平安福田创建”、“人民调解”、“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公共安全应急常识”等,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大家普法。

  广东金美律师事务所更是结合群众热点需要,自编自导了公益性法治微电影《圆梦系列-深圳户籍梦》。

  新媒介跨越时间空间的“扩散运动”特点,在推进法治宣传方面,具有多、快、好、省等新特色,使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即时学会“身边法律”,享受到法治的实惠。

  法治的突破:

  法治文化宣传月

  法治不仅需要公正的司法机关,严格的执法机构,更需要有对法治价值认可、法治文化推崇的市民和社会。

  2014年11月,福田区司法局联合法治周末报社、凤凰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开展了“1978—2014影响中国的法治图书评选暨法治文化宣传月”系列活动。历时一个月的系列法治文化活动,既是福田区打造的又一个法治文化公共产品,也是其为民众带来的一场法治文化盛宴。

  围绕现代中国寻找和确定法治的道路以及一步步突破的光辉历史,主办方邀请李步云、刘仁文、徐忠明、季卫东、梁治平等法学名家举办新民说法治通识文化系列讲座;由“法治三老”江平、郭道晖、李步云领衔国内知名法学家组成阵容强大的评审团,从108本候选法律图书中评选出《论法治》、《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法治秩序的构建》等10大图书;“法治的突破”致敬盛典之上,近千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法律人与“法治三老”一起,回顾国家法治发展历程,致敬为法治研究及通识文化普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及其代表作品,致敬深圳的法治实践,并藉此弘扬法治理念,普及法治通识。

  活动历时一个月,通过引导市民关注、探究与思索国家的法治建设,带来持续的法治思考和理念更新,让法治成为更多人的真诚信仰和生活方式,并藉此推进法治发展,为深圳市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197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取得了法律上的“出生证”。35年来,深圳在先后取得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治试验田的作用,不断先行先试,创造了国内数十个法治建设上的“第一”,比如第一部物业管理条例,第一部欠薪保障条例,第一部市义工服务条例……

  如此多的“第一”,不仅促进了深圳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为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改革积累了可贵的立法和实践经验,推动了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可以说,深圳的发展史,就是法治不断突破的历史,深圳本身,也是法治进步的最大得益者。

  对于一座城市来讲,法治是一种潜在的资源。而法治化的提升,不仅是深圳这座城市的法律品质,更是福田作为中心城区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