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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发布民间借贷风险提示
文章来源:法制今报  作者:杨瀚  发布时间:2015-08-28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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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我省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仅今年1至7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4870件,同比上升47.32%。同时,发布会还对9月1日即将施行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并发布了民间借贷风险提示。

  省高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2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大幅度攀升。2015年1至7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4870件,同比上升47.32%,结案标的总额219.29亿元,同比上升46.62%。民间借贷案件已超过婚姻家庭案件,成为我省法院民商事第一大案件类型。

  据不完全统计,进入诉讼程序的民间借贷纠纷约定的月息大致在1.5%至9%之间,且呈高涨趋势。民间借贷主体呈现多样化,从受理案件情况看,相较于传统的借贷关系之外,我省还出现“职业放贷人”群体,一些典当行担保公司以自然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实为担保公司甚至有的是“地下钱庄”等在背后操作谋利,呈现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的发展趋势。

  省高院将努力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同时提醒群众加大对民间借贷法律风险的自我防范,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本报近期将推出“民间借贷中如何"不受伤"”系列新规解读,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