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日前发布《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大背景下,《意见》的出台表明中国稳定发展加工贸易的政策预期不会改变。
众所周知,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加工贸易实现了高速度、跨越式发展,进出口额从改革开放之处的不足1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4万多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20%,全国10万家加工贸易企业带动直接就业4000万人。加工贸易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世界经济融合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中可以看出,首先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半壁江山,其次它是我国沿海地区就业的重要支撑点,再次它也是我国外向型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点。
但是,当前,全球产业竞争格局深度调整,加工贸易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受到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制约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问题依然突出。
海关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3.58万亿元,下降8.6%。全年加工贸易进出口同比下降幅度扩大到10.6%。2015年进出口数据双降,加工贸易在很大程度上作出了负贡献。2014年,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为1.4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8%。在外贸整体疲弱的大环境下,加工贸易正面临更寒冷的冬天。
具体而言,我国包含劳动力成本、土地以及环保成本在内的综合成本上升,致使我国外贸的传统优势弱化,一些加工贸易企业开始转向东南亚和非洲。2009年以来,我国劳动力成本的年均增幅超过10%,目前沿海地区雇佣工人成本已达每月5500元,是缅甸、孟加拉等周边国家的3—5倍。2013年以来,我们国家产能和订单向外转移影响外贸出口金额达950亿美元,同时越南等发展中国家承接产业资本转移加快。另外,国际市场需求大幅萎缩,吸引外资放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
一般贸易对外贸的支撑很难短期见效,当前稳外贸更需要在加工贸易上做文章。中国需要稳定制造业,离不开加工贸易的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驱动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国际产业分工深度调整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为契机,创新发展加工贸易。
《意见》提出了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五大目标:一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由低端向高端发展。二是产业链延长,向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转变。三是经营主体实力增强,由加工组装企业向技术、品牌、营销型企业转变。四是区域布局优化,逐步实现东中西部协调发展和境内外合理布局。五是增长动力转换,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驱动和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
这五个目标从内涵上来分析,可能定义为发展方向更为合适。过去主要依赖要素的粗放型加工模式已经不适应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这五个目标其实是五条发展出路,以创新作为主要驱动力,在生产技术创新、融资创新以及管理体制创新的推动下,加工贸易要向更高级方向发展,强调自主制造,掌握核心技术,直到转变为一般贸易。
《意见》还提出了四大任务,一是延长产业链,提升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二是发挥沿海地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三是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应该说,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意见》针对“留、来、转”三类情况明确了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路径。“留下来”的,要拓展内涵和外延。“引进来”的,应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明确政策预期,通过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提升加工贸易利用外资水平。“转出去”的,一方面,加快推动沿海加工贸易优先向内陆沿边地区转移,研究制定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梯度转移的差异化政策;另一方面,强调发挥境外合作区平台作用,引导企业有序进行国际产能合作。
加工贸易迎来政策东风,期待未来货物的大出大进转向优出优进,推动我们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