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文章来源:厦门市贸促会 作者:贸促会信息部&商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8-08-06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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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决算目录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 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九、 名词解释
十、 附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厦财决批行〔2018〕46号)的批复,现将我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贸促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负责联络国外对口组织在厦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在厦设立的商会;与国外对口组织签订有关双方经贸及技术交流合作的协议。
  (二)负责制订厦门市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协调、平衡和报批;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展(博)览会组织的联系;组织以厦门名义在国(境)外举办的经济贸易展览会、洽谈会或参加国际博览会。
  (三)承担国(境)外相应机构和工商企业来厦举办经济贸易洽谈会、展览会、展示会、技术交流等工作;组织在厦门举行的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国际展览会、经贸洽谈会。
  (四)开展调查研究和经济贸易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经贸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机构提供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及国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编辑出版有关对外经济贸易刊物等。
  (五)按照我国对外经贸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促进厦门市的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其他各类经济技术合作。
  (六)办理经济贸易纠纷商事调解和委托代理仲裁,负责出具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签发和认证对外贸易和货物运输业务的文件和单证;接受委托担任企业的技术转让项目的法律顾问,接受委托代理仲裁以及承办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代理工作;办理有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工作,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七)负责厦门国际商会日常事务,负责联系和管理海外贸易中心和境外代表处。
  (八)承办厦门市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贸促会内设4个机关职能处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厦门市委员会
  财政拨款
  20
  17
三、 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厦门市贸促会在圆满完成2017年金砖国家工商论坛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平台与机制,放大贸促功能与作用,努力开创贸促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厦门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和“五大发展”示范市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17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工商论坛服务保障工作
  在中国贸促会(工商论坛组委会)和厦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厦门贸促会克服任务重、机构小、人手少的压力,全力以赴、全员投入到工商论坛的筹备和会务保障工作中去,为工商论坛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项工作获得了中国贸促会及省、市的充分肯定,获得“中国贸促会2017年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先进集体”、“厦门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省级先进集体”、“厦门会晤筹备及服务保障工作集体二等功”等荣誉,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
  (二)搭建平台,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
1. 拓展现有资源,加强联络互动。新增设立荷兰(阿姆斯特丹)、澳大利亚(悉尼)、俄罗斯(莫斯科)和乌克兰(基辅)4个海外联络处,进一步拓宽了对外联络渠道。举办4场境外驻厦经贸机构季度联席会,与来自新加坡、菲律宾、泰国、德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27家境外经贸机构沟通年度工作计划及产业合作动态,加强交流合作。密切与世贸中心协会的联络,积极推进厦门世贸中心实体建设项目。
2. 举办系列活动,落实国家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和“走出去”战略,组织举办9场“一带一路”、“走进各国”系列推介会,包括“走进比利时”、 “选择美国”投资推介会、第五届“走进非洲”论坛等,厦洽会期间我会首次联合英中贸易协会、世贸中心协会举办“‘一带一路’机遇与合作论坛”等十场活动,吸引了超过1000余名企业、机构及媒体代表参加
3. 挖掘外展潜力,助力企业发展。全年共组织我市近380家企业出展,共计480个展位,展出面积约4300平方米。展览范围涵盖消费品礼品、服装鞋包、灯饰照明、眼镜光学、石材建材、新能源等行业。
  (三)开拓创新,积极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
1. 创新思路,世界商业领袖圆桌会议首次开辟海外专场。第十六届世界商业领袖圆桌会议首次赴境外(莫斯科)举办,会议以“中俄跨境电商合作”为主题,中国贸促会陈洲副会长、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巴达尔克副主席、俄罗斯联邦工贸部内贸司司长叶夫根尼·雷若夫、俄罗斯出口中心总裁弗拉德科夫、俄罗斯Yandex Money 总经理玛丽娅、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驻俄罗斯联邦国际工业合作中心主任古拉特科夫等嘉宾应邀莅会演讲。会议配套举办了中俄跨境电商企业合作对接会, 300多位中俄企业代表参加配套对接会。
2. 紧跟形势,组织企业对接金砖国家资源。组织19家福建跨境电商企业赴俄罗斯、印度和新加坡对接洽谈,拜访了全球最大俄语搜索引擎Yandex、俄罗斯最大的网络零售商Ulmart、俄罗斯联邦最大的电动工具垂直平台220伏特、印度最大的支付公司PayTM、新加坡邮政等跨境电商产业链顶尖企业,并联合三国相关经贸机构,举办了三场跨境电商对接洽谈会,与超过200家当地电商相关企业进行了面对面的深入对接。
3. 举办活动,助推厦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举办以跨境电商为主题的会议、培训等活动13场,包括两岸跨境电商合作与互联网投资年会、2017首届科技金融国际峰会、2017跨境电商发展趋势暨eBay福建春季卖家见面会、2017年跨境电商产业链深度解析暨亚马逊福建卖家交流会等活动,助推厦门市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国际市场。
  (四)优化服务,全面护航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 加强出证认证工作,推动贸易便利化。与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建立原产地签证工作长效合作机制;原产地证网上签证新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数据平台与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对接。2017年,商会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优惠原产地证等各类商事证明书近九万份,货物出口范围涉及196个国家(地区)。2017年7月起全面取消出证认证培训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2. 推进经贸预警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发挥经贸预警中心的作用,在网站、微信平台和《厦门贸促》刊物上设立经贸预警专栏,共发布预警信息429条,经贸警示9篇。协助中国贸促会做好日本、欧盟等6个WTO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审议工作,以及《明日丝路:评估中欧自由贸易协定》中方评论意见调查问卷活动,并组织22家企业参与各类经贸摩擦案件应对,积极推进经贸预警工作。
3. 深化商事调解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纠纷。组织22家企业参与各类经贸摩擦案件应对,受理各类法律咨询、投诉、调解案件21起。积极开展商事调解与法律咨询工作。受理企业法律咨询及投诉案件19起,涉及货款追收、产品质量纠纷、出口国贸易新规等。接到调解申请4起,受理调解案件2起,案值达15.3万美元。开辟商事纠纷反馈渠道,消除纠纷隐患。
  (五)主动作为,提升国际商会服务会员水平。
  商会全年举办各类会员活动37场,企业参加人次达到3622人。及时了解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全年共走访会员企业82次,此外还通过举办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汇总、上报会员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利用商会资源优势为会员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积极代言工商,借助理事会、“走进非洲”论坛、金砖国家工商论坛等重大活动,促进会员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强对会员新媒体信息服务,厦门贸促网浏览次数(PV)165640,发布各类经贸信息4550条。发布新浪微博2432条,微信多图文信息883条,微信平台的关注人数增长至5834人。进一步发展壮大商会队伍,全年新发展副会长4家,常务理事5家,理事3家,一般会员132家,会员队伍达到了2100家,顺利通过中国社会组织5A级评估,提升商会发展空间。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贸促队伍精气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和文明建设,切实开展工作督查、结对帮扶、志愿者、垃圾分类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按照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贸促工作实际,认真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担当”的贸促队伍。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切实抓好财务、保密、档案、老干部、关心下一代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关建设水平。我会的各项工作受到了各方的肯定,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各类媒体报道我会活动信息146篇、字数7.3万字。市两办、中国贸促会等相关部门刊发我会信息30条。
四、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度市贸促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本年收入3226.80万元,本年支出2652.6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74.19万元。
  (一)2017年本年收入3226.8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104.65万元,增长188%,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935.93万元。
2. 其他收入290.87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万元2652.6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53.54万元,增长14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776.7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2.05万元,公用支出94.65万元。
2.  项目支出1875.92万元。
五、 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362.6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263.54万元,增长115%,具体情况如下 (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 行政运行595.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1.35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差额及正常工资福利调整。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1.7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23.34%。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部门专项中厦门国际贸易促进信息平台支出50万元属于一次性专项支出,2017年度无此项项目;且2017年度因我会承办2017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原预算项目世界商业领袖圆桌会议因与工商论坛时间冲突、性质接近而停止开展。
3.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25.3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25.38万元,增长100%,此项目为我会承办2017金砖国家工商论坛经费支出,为一次性专项支出。
4.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7.3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9.65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退休人数1人及正常工资调整。
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3.83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支出含以前年度补缴金额。
6. 行政单位医疗31.1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9.54万元,增长44.15%。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
7. 公务员医疗补助5.7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调整。
8.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8.81万元。主要用于帮助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3.28万元,下降72.55%。主要原因是出访团组数减少,出访国家不同费用不同。
9. 其他支出2.15万元。为职工货币化住房补贴,属于2017年度一次性项目支出。
六、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16年度、2017年度均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34.94万元,支出决算25.13万元,完成预算的71.92%,同比下降57.1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7.46万元,主要用于推介金砖国家工商论坛,推动我市文创产业、高端服务业、高科技产业等产业发展,设立海外联络点;推动厦门与金砖成员国家的跨境电商合作与交流;促进厦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贸易投资。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3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9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61.41%,主要是:出访团组数量减少,出访国家不同费用不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5.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和52.71%,主要是: 2017年执行公车改革,收回公车2辆,目前保有2辆。

  (三)公务接待费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和国际经贸活动等方面的接待,累计接待 18批次、接待总人数92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40.85%,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公务接待标准予以提高,故公务接待费相应提高。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5万元,比2016年增加10.97万元,增长13.1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改补贴的发放。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对出证认证业务项目,涉及金额127万元,开展了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除预算支出进度较为滞后及获得优惠关税减免企业数没达到目标数外,其他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均能圆满完成。
九、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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