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有关国际组织和其他经贸团体的联络工作;邀请和接待外国经济贸易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厦门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企业家代表团出国(境)访问、考察、洽谈合作项目;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负责与外国对口组织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外国在华成立的商会联络;组织、参加或与国(境)外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法律方面的会议。 2、 负责在境外设立代表处、厦门市海外贸易中心,派遣驻外代表,并做好管理。 3、 制定并组织实施厦门市出国(境)举办经贸展览的年度计划;主办以厦门名义在国(境)外举办的经贸展览会、技术交流会和洽谈会;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展(博)览会。 4、 策划、组织、承办国内外在厦门举办的专业性或综合性经贸展览会、洽谈会和其他经贸展会及国际会议。 5、 开展国际投资促进工作,利用外资、促进我市对外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其他各类经济技术合作。 6、 负责厦门市国际商会的日常事务,协调全市各类商、协会的对外经贸活动,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厦门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举办有关人员和专业的培训。 7、 负责签发中国出口商品原产地证明书;认证对外贸易相关的文件和单证;代办领事认证;办理ATA单证。 8、 承办市政府授权或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务。 |